阿巴斯获得巴勒斯坦宪法法院法官任命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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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1:58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13日通过一项法案,授予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巴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随即表示,新一届立法委召开会议后将推翻这一决定。 美联社援引法律专家伊萨姆·阿卜丁的话说,这一举动可能使阿巴斯与哈马斯主导的新一届立法委产生分歧。
根据这项新法案,拟定成立的宪法法院可以否决违反巴勒斯坦基本法的法案。阿巴斯可不经立法委批准,就任命9名法官。 哈马斯发言人赛义德·西亚姆说,本届立法委“没有得到任何委任和授权发布新法”,无权在结束任期前做“最后改变”,一旦新立法委18日召开会议,哈马斯就将试图推翻这一决定。 相关专题:巴勒斯坦立法委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