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控告欧洲21国侵犯伊拉克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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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45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虽然自己身陷囹圄,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被带到法庭上亮亮象,但他也闲不住,总想找个办法对西方国家进行“反击”。据美联社报道,老萨现在一纸诉状把参加伊拉克战争的21个欧洲国家告上了欧洲人权法庭。不过可惜的是,欧洲人权法庭以不在其权限之内为由,拒绝接受萨达姆的诉讼。 萨达姆在起诉这21个欧洲国家时表示,他的被捕、拘禁以及后来被移交给伊拉克政
萨达姆还称,如果自己最终被判处死刑,那是因为他无法利用最基本的法律武器为自己辩护。同时,如果他被判死刑,这也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里面的两项条款:在和平时期废除死刑和在任何情况下废除死刑。 不过,欧洲人权法庭似乎对萨达姆这份“血泪诉状”不感兴趣,仅仅用了一个不在法庭处理权限内的理由就驳回了老萨的诉讼。 欧洲人权法庭表示他们只会处理发生在欧盟46个成员国领土内侵犯人权案件,而萨达姆的案件并不是发生在21个参加联军的欧洲国家内。 法庭发表的一份声明指出:“法庭认为提请诉讼者无法证明其所声称的权利被侵害的事件发生在任何一个被起诉国家的国土内,或者是这些国家所控制的领土上。他也无法证明任何一个国家曾参与或要对其被捕、拘禁负任何责任。”(大宝) 相关专题:萨达姆接受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