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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未婚父亲留住孩子不容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20 新闻晨报

  □王亮亮(中国日报特稿)

  据统计,在当今美国,每3个新生儿中就有一个属于非婚出生。未婚母亲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政策,保护未婚母亲和孩子的权益。然而,非婚生子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未婚父亲,却被人们忽略了。有关未婚父亲的权利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据《纽约时报》19日报道,一年前的某天,22岁的耶利米·克莱顿·琼斯接到一家收养机构的电话,问他是否同意让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收养。琼斯这才知道,原来前女友怀了他的孩子,小宝宝还有3个星期就要出生了。

  琼斯来自亚利桑那州,他在佛罗里达州上大学时认识了前女友。相处一段时间后,由于女友家人不同意,他俩被迫分开了。琼斯说:“我当时的回答是绝对不行!我刚听说我即将成为一名父亲,然后他们就告诉我说‘我们想带走你的孩子’。我所知道的是,如果我将要有一个孩子,那我想要这个孩子。”

  遗憾的是,由于琼斯没能及时在为未婚父亲专设的登记处登记,他已经永远失去了拥有这个孩子的权利。根据佛罗里达等州的法律,如果一名未婚父亲没能在别人提出收养孩子前,到该州的假定父亲登记处登记,他就无权拒绝自己的孩子被他人收养。

  一些社会学家指出,未婚母亲有权在不通知孩子生父的情况下决定是否流产、是否自己扶养孩子。相比较下,未婚父亲在这方面的权利却欠缺很多。而越来越多的美国法院也指出,未婚父亲其实同未婚母亲一样,有权决定自己的孩子是否被他人收养。

  然而,在美国大多数州,未婚父亲若想获得这项权利,必须要到本州为未婚父亲专设的登记处登记。目前,全美大约有30个州有这样的登记处,但各登记处的具体要求却不尽相同。

  目前,琼斯还在为争取作为一名父亲的权利继续上诉。他说谁也不能剥夺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的权利。不知道琼斯最终能不能和自己的儿子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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