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被判4年监禁及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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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24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新加坡3月21日电(记者 张永兴)新加坡初级法院在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久霖涉嫌欺诈等一案进行3天半的庭审后,21日判处陈久霖4年零3个月的监禁和33.5万新元(约合20.6万美元)的罚款。 新加坡初级法院是15日正式开始对陈久霖一案进行庭审的。陈久霖面对的15项指控包括涉嫌欺诈、局内人交易、没有及时披露巨额亏损以及做假账等。陈久霖对涉嫌欺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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