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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中国地下保单黑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5:42 世界新闻报

  监管存在几大难点

  

揭开中国地下保单黑幕(2)

  “地下保单”“北上”示意图

  据有关资料显示,地下保单从广东、福建向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蔓延后,目前规模已经达到全国个人寿险保费收入的一成以上。2005年香港寿险总保费中,来自内地的保费竟然占到了近1/3,折合120多亿人民币。

  保监会官员指出,地下保单严重影响了内地寿险业的快速发展,造成寿险资金大量外流,损害了内地营销人员和寿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地下保单还因其非法性、隐蔽性和收入的不公开性,不仅为逃税提供了方便,同时还为极个别人开辟了“洗钱”的渠道。

  一位国际金融方面的律师告诉记者,地下保单存在多种风险:首先是法律风险。地下保单的保险条款在词汇、专业术语上与内地有很大的不同,而内地法律对境外和港澳保险公司又缺乏约束力,如发生争议,投保人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

  其次是理赔风险。地下保单客户一旦出险申请理赔时,理赔资料能否被境外和港澳保险公司认同很难说。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内地居民不要购买地下保单,以防跌入“陷阱”。

  在谈到对地下保单的打击成效时,广东、浙江等地保监部门都坦陈几大难点,首先是地下保单隐蔽性太强。判断境外保单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在于签单地是在内地还是港澳,但保险合同与其他实物形态的产品不同,在海关没有记录,这给调查取证带来难度。

  其二则是在不同法律和市场体系下,查处地下保单行动的跨度太大。监管目前只能约束内地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不销售地下保单,但香港的保险机构、保险代理人来内地销售保单的行为要依靠香港的监管机构来管理。

  “打击地下保单,必须有工商、海关、外汇等职能部门的支持,联手打击才有成效。”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邓俊杰表示。(本版内容由《环球财经》杂志独家提供。原文刊登于2006年第4期《环球财经》)

  创新是整治的根本

  方嘉山

  时至今日,打击地下保单的指向在哪里?一个现实而理性的选择似乎已经凸现,监管需要另类思维。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地下保单。早在1999年中国保监会就发出公告,严禁海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中介活动。2003年,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上,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书面承诺,对非法推销境外保单的香港业务员进行有效处理。

  但参与保险法司法解释立法工作的法律界人士表示,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收效甚微。各地监管部门形成了一个共识:仅靠强硬的行政措施来取缔地下保单并非长久之计。

  业内人士认为,要彻底根治地下保单首先要鼓励业者商品创新,解除费率管制。对照费率自由化的世界潮流,国内目前保单费率开放速度仍然较慢,例如外币保单只限于投资型商品,但市场上一直存在传统寿险的外币保单需求。另外寿险公司应继续从事新品种的开发,并根据自己的经验资料来开发不同的生命表,从而使保险商品的差异性加大。

  另外,保险商品审查态度应以“于利”取代“防弊”。专家认为,主管机构在面临新商品送审时,审查重点应放在确保消费者权益,以及费率是否计算错误而导致公司清偿能力受到影响,并确定没有在条款用字遣词上锱铢必较,造成保单审查速度拖延,降低保险公司开发新商品的意愿。

  同时,面对不同类型的新商品,监管部门应根据商品特性要求不同的送审文件。这样,保单审查逐渐放开后,国内保险公司的商品将更具竞争力,可防止非法的地下保单公司乘虚而入。

  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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