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称以色列报复行动侵犯人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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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0:09 中国日报网站 | |||||||||
环球在线消息:7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人权局势举行特别会议。联合国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杜加特指出,以色列近来针对巴勒斯坦武装分子绑架该国一名士兵所做的报复行为超出了应有的界限,对国际人权法构成了侵犯。 据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报道,召开这次会议的要求是由突尼斯代表阿拉伯国家提出来的,并得到了包括中国、古巴、印度、俄罗斯、斯里兰卡在内的20个理事国的赞同。根据联
杜加特在7月5日的人权理事会特别会议上说:“以色列的行为从道义上讲站不住脚。在法律上,巴勒斯坦人根据《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和社会权利公约》所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食物权受到了侵犯。以色列拘留巴勒斯坦内阁和议会成员违反了《日内瓦第四公约》禁止集体惩罚的规定。” 杜加特还指出,以色列的行动影响了上百万人的生活,加沙地带的居民没有水、缺乏食物和药品,人道局势严峻。 人权理事会这次特别会议7月6日还将继续进行,并考虑通过一项决议。 另一方面,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时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马丁·施凯宁对以色列议会6月27日通过的有关拘禁的立法表示关切。他指出,这项立法未对因安全原因被拘禁的人提供所有必要的程序性安全保障。 施凯宁指出,新立法保留了现行的“在被拘禁21天内不能得到律师服务”的规定,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施凯宁敦促以色列遵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的规定,在实施反恐措施时,促进和保护人权。 施凯宁是芬兰法学家,2005年被任命为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信莲) 相关专题:以色列对加沙发动军事袭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