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以三方停火谈判条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1:40 石狮日报 | |||||||||
国际社会正尝试出台一项协议,解决黎巴嫩与以色列冲突问题。但有关各方立场差距较大,以下是黎巴嫩政府、真主党、以色列三方关于停火谈判的条件概述。 黎巴嫩政府:首先,交战双方停火。其次以色列将其监狱中关押的所有黎巴嫩籍囚徒交还给黎巴嫩。此外,以色列必须从萨巴阿农场撤军。在1967年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夺取叙利亚的戈兰高地后占领了萨巴阿农场。黎巴嫩宣称对这一地区拥有主权,但联合国判定该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黎政府“主权才能扩展到整个黎巴嫩”。 黎巴嫩真主党:首先必须停火。同时展开谈判,用真主党抓走的两名以军士兵交换以色列监狱中关押的阿拉伯人。其次,停火后,由年初开始召开的黎巴嫩全国对话会议决定在黎南部部署黎巴嫩军队和真主党在那一地区地位问题。由黎巴嫩14个主要党派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对话会议3月2日开始举行。 以色列:首先,黎巴嫩真主党解除武装。其认,在黎巴嫩和以色列边境部署黎巴嫩军队,黎军同时可能还会得到北约领导的临时性国际部队的协助。最后,黎巴嫩真主党交还其于7月12日跨越黎以边境袭击中抓走的2名以军士兵。(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