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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新国籍法废除歧视性条文 媒体指落实需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印度尼西亚商报》报道,印尼国会最近通过新的国籍法案,废除在印尼出生的华裔等非土著居民在国籍问题上面对的种族歧视性条文。今后刁难华裔印尼公民将被指控为违法。不过,也有舆论认为,新国籍法真正落实仍然需要两三年时间。

  新国籍法的定义

  印尼国会新国籍法案审议委员会主席史拉末·艾芬迪在宣布新法案时说,新国籍法重新修订了有关本土印尼民族的定义,即不再根据民族,而是根据法律来定义本土印尼民族。新的法律规定,本土印尼民族是指出生即已成为印尼公民或不曾自愿接受其他国籍的印尼人。

  在过去,只有像爪哇族等土著人才能称为原住民,政府部门中一些要职只能由原住民担任,华裔等外裔公民都属于非原住民。根据旧国籍法,非原住民应具备国籍证,在办理出生证、身份证、护照或入学时都须出示国籍证。而非原住民为获得国籍证必须付出高额费用并且要等很长时间,因此,这个问题成为数百万华裔印尼公民的一个很大的障碍。

  革命性法令

  由于旧国籍法中所有歧视性条款全都被废除,因此,印尼国会人士把新国籍法称为一部革命性法令。

  最新一期亚洲周刊的一篇文章说,自前总统苏哈托1998年下台以来,印尼的各方面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8年之久。舆论认为,这次新国籍法的出台,显示法律部门的改革迈出了一大步。不过,有分析认为,地方官僚体系是否将遵守新的国籍法,仍然有待时间的证明。雅加达一家事务所的华裔主持人认为,新法律至少要在二、三年后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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