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出台决议 伊朗声明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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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联合国安理会7月31日通过1696号决议。这一有关各方讨论数周后出台的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和再加工活动,包括研究和开发”,否则将面临遭受经济和外交制裁的威胁。 美联社报道说,这一决议草案由英国、法国和德国提出,并得到美国的支持,但在俄罗斯和中国的要求下,最终决议内容与草案有所不同。
草案要求,若伊朗没有在8月31日前暂停铀浓缩,将立即对伊朗实施制裁。但决议说,如果伊朗没有按规定期限暂停铀浓缩,安理会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规定,考虑采取“适当措施”,并强调“如需要采取此种补充措施,则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法新社解读说,这意味着,如果伊朗不执行1696号决议,安理会将在实施制裁前展开进一步讨论。 决议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8月31日之前就伊朗执行决议情况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报告。决议还呼吁各国防止转移任何可能有助于伊朗铀浓缩活动和弹道导弹计划的材料和技术。 《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规定,联合国安理会可以促请会员国使用经济制裁以及断绝外交关系等办法。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发言说,安理会审议伊朗核问题的目的在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权威和作用,推动有关外交努力,不遗余力地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妥善解决伊核问题。他指出,伊核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关键在于主要当事方之间缺乏信任。 决议出台后,伊朗驻联合国代表贾瓦德·扎里夫发布了一份长篇声明,重申伊朗核计划仅限于和平用途,因此将伊朗核问题送交联合国安理会讨论既不合理,也不会产生实际效果。 黄恒(新华社特稿)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