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卡拉OK也流行 版权问题有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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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5:47 国际先驱导报 | |||||||||
国际先驱导报驻纽约记者但凡报道 卡拉OK从风靡亚洲到影响全球,现已成为数百亿美元的全球性产业。美国人最初不理解亚洲人为何对这么个小玩意如此痴迷,但到后来逐渐理解接受,并喜欢上了卡拉OK。虽然热度远比不上亚洲国家,但美国2004年的卡拉OK相关收入也达到了3亿美元。 【小题】美国人也钟爱卡拉OK
在纽约华人聚居的法拉盛地区,大大小小的卡拉OK厅有十家左右。加州红、钱柜等歌厅的生意都不错,国内最新的流行歌曲这里都能找到。这里卡拉OK厅的经营模式跟国内差不多,有包厢,可以买酒水饮料,但是不提供免费晚餐。酒水也只是少量啤酒为主,对饮用烈性酒有限制。因为年龄、种族的不同,RAP、布鲁斯、乡村音乐、摇滚等曲风都有自己的忠实爱好者,但是对于内容并没有进行统一管理。 中日韩等亚裔喜欢卡拉OK是出了名的。非亚裔的美国人其实也能接受卡拉OK这种娱乐消遣方式。但是和亚裔喜欢KTV包厢形式不同,他们喜欢在酒吧或者夜总会唱卡拉OK。 美国大型卡拉OK专业销售公司ACE KARAOKE经销各种家用和商用的卡拉OK设备以及英语、西班牙语等多语种的碟片。公司销售人员贾斯廷介绍说,虽然人们一直认为主要是亚裔才喜欢唱卡拉OK,但实际上公司只有不到30%的销售额来自亚裔,大部分的客户是美国白人或者黑人。 【小题】版权问题有明文规定 至于国内卡拉OK厅以往存在争议的歌曲版权问题,虽然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卡拉OK行业的版权保护办法,但美国在歌曲版权方面有明确规定:任何歌曲只要用于公共演奏,就必须向版权所有人交纳相关费用。卡拉OK属于公开演奏的赢利行为,因此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ASCAP)、百代(EMI)和欧洲戏剧作家、作曲家协会(SESAC)是美国的三家演奏权组织(PRO)。美国版权法对PRO的定义是:代表版权所有者颁发非戏剧音乐作品公开演奏许可的协会或者公司。这些机构代表歌曲作者收取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交纳的版权使用费。他们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发现那些没有许可而使用音乐的机构,并要求他们签约。在美国,很多歌曲作者的一半、甚至75%的收入来自歌曲公共演奏的版权赔偿,而不是音乐作品的销售。 三家机构的版权许可不通用。许可证只对本机构拥有版权的歌曲有效。卡拉OK行业的许可费用一般按年收取,每年大概在数百美元到几千美元不等。这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营业面积、营业时间、票价等,但不涉及使用歌曲数目的多少。各家机构的许可费也有差别。交纳年费后,卡拉OK厅就可以合法使用该协会拥有版权的歌曲。 美国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如果存在侵权行为,每侵权使用一首歌曲,可以罚款750美元到3万美元不等。如果是明知故犯的恶意行为,最高可处以15万美元的罚款。因此交纳少量费用获得许可远比惹上官司支付赔偿和律师费划算。所以在美国,除了个别卡拉OK厅,一般的经营者都会交费获得许可,合法地使用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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