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堡颁布生活标准条例 欲成为真正欧洲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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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23 国际先驱导报 | |||||||||
圣彼得堡市的居民为实现“欧洲化”,不管是买车、看电影,还是离婚、生子,甚至扔垃圾,都要按照市政府颁布的生活标准条例执行 国际先驱导报驻莫斯科记者王丹蒂报道 俄罗斯圣彼得堡市一直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不知道自己应该属于东方,还是西方。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欧洲城市,该市于8月29日批准了一个名为《圣彼得堡生活标准条例》的文件。该文件包括有793项条例,其内容之精
该条例的首倡者正是圣彼得堡市市长马特维延科女士。她的雄心是把圣彼得堡变成“欧洲的首都”。 《条例》规定,到2008年,圣彼得堡人的平均寿命将比现在延长11个月,达到67.4岁;私人轿车将达到平均每4人一辆(现在是每5人一辆);每年将有15%或更多的人结婚,而离婚人数为10%或更少;每千人中只有0.44个酒鬼;每千人达到324次急救车出车次数;每年有660万人次居民到剧院看节目;全市流浪汉不得超过1420人;居民从家步行到汽车站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自来水管工上门服务不得拖延7天以上;困在出故障的电梯里不能超过30分钟…… 在《条例》中引人注目的是,有114项条例是针对文化艺术领域制定的:如每年各个剧院要有125场首演剧目(现在是122场);各博物馆每年至少要有90万人次参观等等。《条例》包罗万象,面面俱到,其中不乏令人费解之处:例如规定到2008年所用坏后修好的荧光灯数量要从目前的57万只达到63万只。试想,如果荧光灯没有坏那么多,该如何达标?再如一条例规定:每人每年要制造340公斤的“固体生活垃圾”,比目前多出了50多公斤。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居民们到底是应当多吃,还是多扔东西呢? 当下,女市长已下令手下“制订达标计划”,且任何人不得马虎,要严格执行。据市政府透露,近日他们收到了俄联邦政府下达的有127项市政管理条例的文件,不久的将来全国所有地区都将向首都莫斯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而圣彼得堡市首开先河,最先推行这一市政管理办法。 融入西方、融入欧洲早已是重新崛起的俄罗斯的既定目标,而圣彼得堡出台的这一《条例》恰好印证了:这个最靠近欧洲的俄罗斯第二大城市欲成为西方社会一员的心情最为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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