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国船长澳洲获刑半年 船主指澳政府不讲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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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1:11 汉网 | |||||||||
据中新社电 今年3月被澳大利亚海军拘捕并遭到起诉的两艘中国渔船的两名船长,12日在达尔文的北领地最高法院被判入狱半年,各罚款7万元,限28日内缴清。对此,两船的船主赵德远表示感到失望,称决定上诉。 被控二人是51岁的栾德林(前译蓝德麟)和49岁的钟连玉(前译连忠),分别是辽宁大连梦远渔业有限公司的姊妹渔拖“德远渔001号”和“德远渔002号”的船长。
两艘船于3月22日在澳大利亚北部海域被澳海军巡逻艇持枪押往达尔文港。 两名船长遭起诉的罪名是拒捕及在澳大利亚捕鱼区内没有适时将鱼网收拾起来,4月底更被关进BERRIMAH监狱。而两艘中国渔船则在拘押期间两次失火,被烧个精光。 两名船长早前分案审理,先后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12日宣判。多日来为二人奔走的船主赵德远对判决感到非常失望,赵德远12日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乍一听到这个判决时,只感到澳大利亚政府实在“太不讲理”。赵德远还表示会考虑上诉。他说,两名船长被拘留后身心受摧残,其中钟连玉的体重暴跌了30斤,还出示了他在狱中的照片。 据悉,两名船长的刑期自他们开始被拘押之日算起,即3月22日,也就是说,若二人能如期缴付罚款,预计能于本月22日被释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