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就对朝制裁决议基本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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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0: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东京10月13日电 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驻联合国大使大岛贤三13日在大使级磋商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美国提出的对朝制裁决议案修正案再进行修改的决议草案,5个常任理事国和安理会轮值主席国日本已基本达成协议,该草案将于14日获得通过。 据悉,美国在磋商过程中正式提出了以军事、经济制裁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为基础的制裁决议新修正案,各方对经过部分修改的最终修正案基本达成协议。
美国提出的新修正案表示,朝鲜的核试验宣布分明是对国际和平与稳定的威胁,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行动。 同时,修正案还包括了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如禁止出口有助于朝鲜的核、弹道导弹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的物资和奢侈品等。 修正案还规定,成立以安理会理事国组成的制裁监督委员会,并在朝鲜的团体和个人中,指定禁止国外旅行或冻结金融资产等对象,要求至少在每90天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活动报告。 但修正案删除了禁止朝鲜船舶、飞机入港和禁止进口朝鲜产品等日本提出的制裁措施。 安理会还规定,将继续评估朝鲜的行动,并谈及加强制裁和解除的可能性,为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留下了余地。 据悉,美国12日向安理会正式提交和传阅了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朝进行强力制裁决议的修订案。美国和日本希望于13日对联合国安理会对朝制裁决议进行表决,但俄罗斯要求推迟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