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赴申根国家中国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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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2:07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外交部20日提醒赴芬兰及其他申根国家的中国出国团组和人员,在签证办妥后,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发证使馆;在入境时不要紧张,在回答边防官员的提问时,不要编造与申请材料不符的信息,以避免入境受阻。 申根国家是签署了相互开放边境的《申根协定》的国家的总称,目前包括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瑞典、芬兰、丹麦、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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