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议会说英语,议员可能遭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2:11 新华网 | |||||||||
新华社专电马来西亚媒体20日报道说,如果马来西亚议员或者政府官员未经允许在议会等正式场合使用英语,那么他们可能面临罚款。 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刊登了政府下属“语言和文学学院”语言部部长诺蕾莎·巴哈洛姆的一封公开信。
“如需要使用英语,议员必须首先征得同意。这是为了表达我们对马来语的尊重,”诺蕾莎在信中写道,“‘语言和文学学院’将得到授权以确保正式场合不发生马来语中夹杂英语或者其他语言的行为,同时相关法律也将被修改,以处罚那些在官方场合使用英语的人。” 信中说,违反这一规定的政府官员或者议员可能面临1000马来西亚林吉特(合273美元)罚款,但诺蕾莎没有说明将如何确保这一规定付诸实施。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