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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法院要求总统一周内解释不辞职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4:16 汉网

  环球在线消息:据法国媒体报道,以色列电台10月22日报道称,以色列最高法院要求总统卡察夫在一周内时间解释自己为什么在有可能遭到强奸罪指控的情况下仍然没有辞职或停职。

  以色列军方和公共电台报道称,最高法院对一位私人律师福克所提出的一项请求作出裁决时认为,卡察夫必须用书面形式来解释他没有辞职或者停职的理由。这一行动将使卡
察夫面临辞去总统职务的更大压力。以色列总检察长梅纳赫姆·马祖兹将决定是否按照警方的建议正式对今年60岁的卡察夫总统提出起诉。

  以色列最高法院还呼吁马祖兹就是否起诉卡察夫尽快作出决定。以色列警方10月15日曾表示,持续数周的调查已发现了指控卡察夫犯有强奸、性骚扰、非法窃听的足够证据,这是以色列国家元首所面临的最严重的犯罪指控传闻。检察官已开始起草起诉书,马祖兹预计将于数周内决定是否起诉卡察夫总统。

  于2000年7月成为以色列总统的卡察夫强烈否认针对自己的指控,发誓称要还自己的清白。卡察夫的律师阿米尔在接受电台时采访时曾表示:“如果马祖兹宣布起诉卡察夫,我认为总统将别无选择只能辞职。”一位与卡察夫关系密切的人士称:“总统决心目前不辞职,直到总检察长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对他提出起诉时为止。如果总检察长宣布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他,他将会立刻辞职。”

  根据以色列法律,司法当局只有在卡察夫辞职或被解职后才能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以色列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卡察夫7年的总统任期将至2007年7月到期。解职程序规定由一个20名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在总统或总统代表面前进行辩论。如果特别会委员会75%的委员认为应当解除总统的职务,那么这一决定将交由议会全会讨论,解除总统职务的决定必须获得议会120名议员中90名议员的支持才能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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