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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中国女童 凶手将被处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3:16 法制晚报

  9岁女孩黄娜在新加坡遇害 嫌犯父母征集3.4万人联合签名请愿 希望特赦

  杀中国女童 凶手将被处死

  将在两个星期内被执行绞刑 我使馆今天称 一直都很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去年8月26日,新加坡法庭正式作出裁决:被控谋杀中国女童黄娜的卓良豪罪名成立,并判处绞刑。为保住卓良豪的命,其家人召集了3.4万人联合签名请愿,希望新加坡总统特赦卓良豪,但依然救不了阿豪一条命。

  卓良豪的辩护律师苏峇士证实,已接获总统的答复,指出卓良豪特赦请求不被接受,卓良豪将被送上绞刑台。

  卓良豪今年24岁,被控在2004年10月10日谋杀中国女童黄娜(9岁)。这起轰动狮城的案件于去年7月间在最高法院审理14天后,卓良豪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他不服所判,提出上诉。前任大法官杨邦孝与数名法官以2对1驳回卓良豪的上诉,维持高院的死刑原判。卓良豪过后再向总统请求特赦,免他一死。

  为了保住卓良豪的性命,其父卓龙来及妻子尤莉在新马两地来回奔波,为卓良豪收集了3.4万人的签名,于今年5月11日通过苏峇士律师呈交给新加坡总统。

  按照一般程序,新加坡总统接到请愿书后,会征询总检察长的意见,并且在咨询内阁后再作出决定,然后在3个月内通知律师。如今,总统已经正式拒绝卓良豪的特赦请求。

  新加坡总统不批准特赦,卓良豪难逃一死,相信将在两个星期内被正法。

  我使馆一直关注黄娜案件的进展

  今天上午,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办公室的阎先生说,一直以来使馆都很关注黄娜案件的进展。

  “前些时候凶手卓良豪被判死刑,案子有个结果。根据新加坡法律,在被判死刑后,卓良豪有权利申请签名,请求特赦。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能得到特赦的机会非常小。卓良豪同样没有得到总统特赦,最后还是被判死刑。”阎先生说。

  文/本报记者郭媛丹

  案情回放

  中国9岁女童新加坡遇害

  2004年10月10日,到新加坡求学的9岁中国女童黄娜,在新加坡一个名为“巴西班让”的果菜批发中心离奇失踪,当地警方随即展开最大规模地搜寻。

  10月30日,外号“阿豪”的马来西亚男子卓良豪(22岁)潜逃马来西亚9天后,在槟城自首,当晚被送回新加坡协助调查。

  随后,警方在离批发中心5公里以外的丛林内发现失踪20天的黄娜高度腐烂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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