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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等12类广告禁上报刊 看媒体老总反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3:51 中国日报网站

  环球在线消息: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记者就此事连线采访了多家媒体老总,听各报“掌门人”对此事有何看法。

  南方都市报主编庄慎之:

  南都2002年就对性病等三类非法医疗广告下发过不再刊登的通知,现在虽然不能说完全杜绝,因为它会以其他面目出现,比如取得了合法刊登的资格,我们也不好拒绝。但是这类广告在南都占相当小的部分,所以不会对我们产生大的影响。

  大河报总编辑庞新智:

  我是拥护这类政策的,因为这种广告的泛滥也是对社会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我们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这方面一直控制得比较严格,如果真的执行下来,对我们影响不会太大。但我希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整齐划一,对影响力大的报纸和那些经营不好,影响力小的报纸执行力度一定要等同,从以往的做法看,影响大的报纸往往因为关注度高而受到严格的监控,对那些经营不善的报纸则关注度不够,这样一来,这些在大报纸不能刊登的广告就流向了那些经营不善的报纸,反而给了这些报纸生机,反而大报受到伤害,所以我们希望能够执行的时候整齐划一,要公平。

  齐鲁晚报总编辑郝克远:

  十分支持,性病、癌症这样的广告是非主流报刊广告盈利的主要来源。但作为齐鲁晚报这样的主流品牌报纸一直都严把广告关,这样的广告在齐鲁是很少刊登的,所以对于广告收入来说不会有影响。

  楚天都市报总编辑曹山旭:

  对于提升报纸质量的方面还是十分拥护,但楚天的广告属于集团经营。报纸没有权利决定。

  华商报社总编辑助理、经营中心副主任杨峰山:

  这个消息我已经了解。但是,对华商报来说影响不大。因为,第一,12类医疗广告禁止刊登很早就有规定,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麻醉专用药等各种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这些也都有规定,华商报很早已经就不再刊登这类广告了。禁止刊载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等各种用于犯罪技术的,这三类是新增的,但是数量毕竟有限,对经营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叫停这类广告对提升报纸的形象和品质非常有好处。(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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