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实施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 生产者须负责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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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5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7日宣布,自11月15日起,法国将实施新的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今后,生产者必须负责废旧电子电器处理,销售商不得拒绝废旧电子电器回收。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在为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制度要求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
据介绍,新制度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型:一是家用电器,包括洗衣机、电烤箱、冰箱、吸尘器、电暖气、电动缝纫机及电熨斗等;二是音像设备,包括电视机、收音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及电子乐器等;三是电子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电话等。总而言之,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据悉,今后,法国新销售的电子电器设备将全部标注回收费用,以提醒消费者回收处理这些产品需要高额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