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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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5:06 新华网 | |||||||||
新华网阿拉木图11月9日电(记者 魏良磊)比什凯克消息:吉尔吉斯斯坦议会8日午夜通过宪法修正案,对议会与总统的权力进行重新界定。该宪法修正案须得到总统批准方能生效。 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吉尔吉斯斯坦议会8日午夜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两次表决,最终在69名与会议员中,有65人投了赞成票。该宪法修正案是由当局代表和反对派议员代表组
宪法修正案规定,吉尔吉斯斯坦将组建一个由90名议员组成的新议会,议会中议席过半的党派有权任命总理,但如果没有任何党派拥有半数以上议席,由总统决定由哪个党派组阁。 吉尔吉斯斯坦将在总统批准宪法修正案后成为议会-总统制国家。但当局代表和反对派议员代表已在议会表决宪法修正案前商定,在2010年之前,现有政治体制框架将不会被改变。 吉尔吉斯斯坦反对派自本月2日起在首都比什凯克组织抗议集会,要求进行宪法改革,并以在宪改问题上未能履行承诺为由,要求总统巴基耶夫辞职。 相关报道:吉尔吉斯总统签署宪法修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