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更多广告 欧盟广电新政遭抨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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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7:59 青年参考 | |||||||||
本报特约撰稿赵青
欧盟将允许视讯服务30分钟插播一次广告(过去是35分钟),以增加这些媒体的收入,为最终欧盟实现广播电视 数字化目标提供更多保障。这只是欧盟对广播电视媒体政策修改
时下欧盟酝酿修改的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新政策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比如建立独立的“欧盟广播电视监管机构”、 广告插播的开放、政策适用媒体范围等等。 据布鲁塞尔英文报纸《欧洲介绍》报道,这些新政策措施正引起广泛的争议。比如在监管机构设立问题上,一些国家 抨击欧盟此举将导致媒体自由受损;在广告插播问题上,一些国家关于儿童节目等电视节目不应有广告的规定更为合理等等。 最受争议的是关于该政策适用范围问题。按照欧盟信息社会和媒体委员雷丁的设计,欧盟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政策 也适用于网络媒体。缩短插播广告间隔也许对电视媒体是个利好消息,但对网络媒体则是个打击。 而且许多人认为,政策适用范围过宽,会“窒息”新兴媒体形式的出现,比如像YouTube这样的网络广播电视 媒体。另外,对于成千上万的网络媒体,从可操作性角度讲,欧盟是难以一一进行监管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