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台政策管制出国者陋习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0:19 环球时报

  公布“丑陋韩国人”恶习 限制行为不端者出国

  3月11日,韩国联合通讯社一篇题为《不要再做‘丑陋的韩国人’》的报道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该报道列举了不少在海外韩国人的陋习,并称韩国政府已下决心改变“丑陋韩国人”的形象。

  驻外领事揭露丑行

  近日,3名回国出席会议的韩国驻海外总领事在接受韩联社记者专访时,生动地描绘了韩国人在海外的某些丑行。

  韩国驻德国法兰克福总领事金钟海说:“去欧洲旅行的韩国人一般比较遵守秩序,但随地丢弃烟蒂和吐痰现象时有发生;韩国人像暴发户般随意花钱,喜欢硬撑着购买各种名牌商品,欧洲一些商场甚至雇用了不少会说韩语的职员;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很多也是韩国人,这使当地人对韩国产生了很负面的印象。”驻日本仙台总领事李钟七说:“由于韩元走强,最近去日本旅行的韩国人很多。他们白天滑雪,晚上泡温泉。在清静的温泉里很容易看到喧嚣吵闹的韩国人。可能是韩国游客多了,很多景点的导游指南上不仅写有日文,下面还平行写着韩文。而在一家郊区温泉旅馆里使用的洗发膏和

化妆品下面居然用韩文写着‘请别带走’。”驻中国广州总领事全在万介绍说:“韩国人喜欢在经济发达程度不如韩国的国家炫耀自己有钱,还藐视当地人。有一次,20多个韩国人来到位于广州的朝鲜饭店。他们独占店员用于表演的舞台,在上面唱歌跳舞。”

  政府管制“丑陋的韩国人”

  近年来,有关韩国人在海外丑陋行为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内容涉及集体嫖娼、饮酒闹事、偷窃、诈骗、虐待、贩毒等方面。2005年12月,韩外交部深感问题严重,于是委托驻外机构进行调查。韩总统则亲自指示国家形象发展委员会协助积极采取对策。

  韩国现行《护照法》规定,如果国民在海外犯法并遭驱逐,将限制其在1—3年内出国。去年4月,韩外交部出台政策,对有损韩国形象的“丑陋的韩国人”进行管制。韩政府决定扩大《护照法》的适用范围,只要收到有关韩国国民丑态和不法行为的通报,即使该国民未遭对方国家驱逐,也会限制其出国。外交部还同一些民间团体合作,开展“海外健康旅游运动”,利用城市中心和机场的大屏幕等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是防止国民海外卖淫嫖娼、防止偷渡和贩卖毒品、脱离海外黑社会、不要虐待当地雇员、遵守旅游目的地国法律和秩序、尊重当地文化等礼仪教育。外交部还联合其他7部委组成“泛政府对策促进工作委员会”,其中教育部将在教科书中增加“国际礼仪”等内容;劳动部对海外韩国企业进行防止侵犯劳动者人权等方面的教育;警察厅将向韩国政府驻外机构增派警力,全力改善韩国的国际形象。

  界定存在争议

  韩国政府出台上述综合对策后,媒体和民众基本上持欢迎态度。一些网民认为早就应该出台这样的政策,并呼吁韩国人“从我做起”。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担忧,认为外交部的做法限制了国民的基本权利,是对人权的侵犯。因为政府很难对“丑陋的韩国人”作出明确定义,也没有关于损害国家形象的客观标准。韩联社在时评中表示,政府采取的措施效果并不明显,要解决问题,需要扩充严重不足的领事人力,并提高服务质量。(记者 詹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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