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伤人主人算谋杀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13:19 青年参考

  编译刘晓东

  

  6年前,狗主人诺拉因狗伤人被美国地方法院判以过失杀人罪,但近期上诉法院重新认定诺拉的二级谋杀罪成立,诺 拉不服向美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案件重新引起了公众对谋杀罪的讨论。此案件的重新判定将涉及加州法院如何制定新标准,以 判断什么情况下是无意识的谋杀,罪犯在多大程度上对自己引发的死亡危险存在事先意识。法律的重新解读意味着更多无意图 但致人伤亡的案件也许将被定性为谋杀。

  涉案人诺拉是一名律师,6年前她养的两只卡纳利犬将旧金山的一位大学曲棍球女教练咬伤致死。当时诺拉刚打开家 门,她养的狗就冲出来,将刚回家的女邻居扑倒。一份法院文件形容那次袭击是“一次典型的食肉动物捕获猎物,咬到脖子, 断开气管”。诺拉为此被判过失杀人罪在监狱里呆了33个月,后于2004年出狱。

  女教练的死激怒了旧金山民众,部分原因是认为诺拉该为自己造成的死亡负责,更重要的原因是诺拉的表态引发了民 愤,诺拉说女教练戏弄了狗并给狗足够的时间去伤害她,同时她身上散发的

香水味使动物疯狂。

  问题是,诺拉主观上是否意识到遛狗时不给狗系锁链、戴口套可能造成别人的死亡?旧金山民众的讨论正是集中在这 一点上。不少民众认为,诺拉的行为是“故意的漠视”她的狗的杀害天性。对此问题的回答将决定诺拉是否重新回到监狱。对 类似情况现有法律已有规定,如醉酒司机造成的致命事故应判为有罪的谋杀。这意味着更多无意图但致人伤亡的案件,将被定 性为谋杀,如引发火灾、工业意外、忽视孩子等。这是美法律的细微变化。

  现在,上诉法院已将此案上诉到美最高法院,要求恢复诺拉的谋杀罪。在获释2年后,诺拉也许要返回监狱再度过15 年。

  (《洛杉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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