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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试图修改宪法解释实现集体自卫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5:20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 隽宁 “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战斗力”,是日本和平宪法第9条的规定,而这也成为日本政界争论的焦点。5月18日上午,日本首相官邸召开首次“重新构筑安保法律基础恳谈会”,首相安倍晋三为了实现日本向“普通国家”的转变,要求恳谈会在今年秋天前整理出一份报告,通过修改现行宪法解释,为行使集体自卫权铺平道路。 该恳谈会是日本首相的咨询机构,由外务、防卫两省的老干部和大学教授等13人组成,会议主席是日本前驻美大使柳井俊二。据称,13名成员均为安倍首相亲自挑选,其中12人为修宪派,因此日本舆论认为,在恳谈会开展讨论之前,就已经有了结论。 在会议中,安倍首相发表讲话强调说:“现在,安全保障环境越来越严峻,为了构筑新的安全保障体系,日本做什么、不做什么,要对国民有个明确的交代。” 他要求对以下4种涉及集体自卫权的情况进行研究。1.日美在公海上进行联合训练,美军舰艇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舰艇进行反击;2.用日本的导弹防卫系统拦截有可能射向美国的弹道导弹;3.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他国部队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进行反击;4.向外国军队提供补给、输送等后方支援。 日本为修改宪法而制定的国民投票法在5月14日获得通过,但具体实施要等到3年之后,因此日本政府急于在现行宪法框架内,修改宪法解释,实现集体自卫权。日本媒体担心,这一举动将加快美军与日本自卫队的一体化,使日本成为与美国一起在海外进行战争的国家。 日本执政联盟中的公明党干事长北侧一雄说:“现在完全没有变更政府解释的必要。”对安倍首相的做法表示明确反对。 日本地方报纸也纷纷发表社论谴责政府的举动。《中国新闻》19日指出,集体自卫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怎么可以仅由一个恳谈会进行半年的讨论就修改宪法解释,这是无视国民的存在。《山阳新闻》20日的社论题为“应该讨论修改集体自卫权的危险性”,《秋田魁新报》也发表社论,题为“集体自卫权会议,违反民主原则”。 据共同社本月实施的日本全国舆论调查,对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认为“没有变更必要”的占62%,认为“应该变更”的不过13%。关于宪法第9条“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战斗力”,4月的共同社调查认为“没有修改必要”占45%,大大高于“有必要”的26%。
参考资料 什么叫“集体自卫权” 日本宪法中的“集体自卫权”是指,在本国没有直接受到攻击的情况下,用实力阻止对同盟国、或者与本国有密切关系的国家发起武力攻击的权利。联合国宪章第51条将其与个别自卫权(捍卫本国安全的权利)一起,规定为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日本政府承认个别自卫权,但是根据宪法第9条“放弃战争、不保持战斗力”的解释,认为集体自卫权“超出我国防卫所需最低限度的范围”,因此历届日本政府都表示,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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