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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控制色情业的经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10:01 《市民》杂志
买春有罪,卖淫非罪 那么,在合法化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选择?李银河鼓吹的去罪化,其主体为性工作者,和实际上更偏向娼寮经营者、纵容嫖客的合法化政策不同,相反,它意味着保护性工作者免受刑事处罚,同时对施加暴力的另一方给予严厉处罚,从根本上解决卖淫的社会根源。 社会试验一向走在前列的瑞典,也是第一个实施去罪化政策的国家。1999年,在西欧大肆推行卖淫合法化的同时,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部反其道而行之的法律,规定男人买春有罪,女人卖淫非罪。这一法律推翻了支持卖淫合法化理由的市场经济基础——男人女人金钱交换性服务是平等、私人的交易;同时,确立了一个新的道德原则,也是妇女卖淫去罪化的基础:嫖妓是对妇女的暴力侵害。 美国加州奥克兰主持“妓女教育和研究” 项目的法雷博士,曾经在1995年的北京世妇大会上公布了一个研究结果:在被调查妓女中,57%曾经在孩童时期受过性侵犯,49%受过暴力伤害;在卖淫生涯中,高达82%比例的妓女遭受过身体伤害,83%被武器威胁过,68%被强奸,84%曾经或者处于无家可归。因此,卖淫绝不是对婚姻的补充或者公平的市场交换行为,而是对女性的暴力。并且,它还是资本主义的暴力体现,走私胁迫妇女卖淫是体现这一“生产关系暴力”的指标之一。 以荷兰为例,它已经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妇女买卖目的地。现在的阿姆斯特丹,外国妓女的比例已经接近80%,其中的70%并没有合法身份,而40年前本地妓女的比例则占绝对优势的95%。 同是卖淫合法化的丹麦,在过去十年间,作为人口走私受害者的国外妓女的数字翻了十倍。希腊的情况也差不多。奥地利:90%的妓女来自国外,每年偷渡进奥地利的外国妓女多达20000。她们被黑社会组织以每人约500欧元收购,通常一个人每天要接客30到100人次。结果,她们为这些国家的卖淫业创造了大量收入,经济不算发达的希腊2003年卖淫业收入估计为75亿美元,跟德国接近。 瑞典经验 但在奉行卖淫去罪化的瑞典,却出现了相反的趋势。从1999年到2004年,无论妓女规模还是国际妓女贩卖数量都急剧降低。斯德哥尔摩的妓女减少了2/3,皮条客(或称“鸡头”)则减少了80%;在瑞典的几乎所有大城市,站街妓女踪影全无;在合法化时代一度名扬世界的瑞典妓院和色情按摩,也很难再看到了。 同时,外国妓女的偷渡问题也基本消失。据瑞典政府部门估计,过去几年,偷渡进入瑞典的外国妓女或者童妓的规模大概仅约200人到400人。与此同时,邻国芬兰的这一数字却是每年15000到17000人,形成鲜明对比。 那么,那些消失的妓女都到哪儿去呢?瑞典政府提供资助的基金会为这部分愿意结束风尘生涯的妓女进行再就业辅导和培训。 受瑞典经验的影响,德国北威州政府和欧盟2006年出资100万欧元,支持一间新教基金会展开一项类似计划,帮助那些愿意离开卖淫业的性工作者转型就业培训,从事老人护理工作。 德国的养老院和家庭老人护理行业,一直护工不足,性工作者转型从事这项工作,心理和技能上都容易适应,待遇也不错,是逃避外来竞争的诱人出路。当然,相关社会机构也将严格保守这些“转业护工”的秘密,防止那些接受看护的老头们提出什么过分要求。 回到中国,一方面性解放潮流正在形成,另一方面形形色色的夜总会、K歌房、桑拿、酒吧、发廊、按摩场所构成了一个或明或暗的卖淫产业,它们并不需要通过“合法化”为之正名。但是,卖淫与嫖娼都是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象,刑事处罚则只限于容留、组织、介绍卖淫的“鸡头”。这样,性工作者同时面临嫖客、“鸡头”压迫。任何类似“卖淫合法化”的政策,都意味着同时修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其立法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而且,即使能够保护性工作者免受警方骚扰,也难以根本改变卖淫的暴力本质。 为性工作者去罪,同时惩戒嫖娼行为的瑞典经验,也许是一块值得借鉴的他山之石。 链接: 色情业在荷兰 有戏言称:荷兰人宁愿谈性也不愿谈他们的收入。早期海上活动的繁荣造就了荷兰沿海大城市色情业的发达,如海牙、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现在,在鹿特丹从港口进往市区的道路上,可以看到每隔三、五十米就有一位女郎站在路边,等待过路客人。 性产业在荷兰相当发达,政府对此也持一种开明的态度, 既然双方各有所需,不妨使其正规化以便有序管理,政府又可从中得利。阿姆斯特丹红灯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整个街区沿河两旁都由几乎和橱窗一样大的小房间构成,妓女们在橱窗内,身着胸罩和短裤,或坐或站,表情安详怡然。如果不是常客,你可能会被她们的气势征服,不好意思与她们的目光相对,搞不清到底谁是看客而谁是被看者了。 在海牙,有1/3的妓女是外国人,她们常常在荷兰工作三个月后出境,还要求退税。 荷兰还有一个叫“红线”(De Rode Draad)的组织,像其他社团一样,他们常常就“性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人身权利等提出抗议,如:允许妓女自我选择其工作方式如在俱乐部或独立工作;官方保护妓女的真实姓名不被暴露;改善工作环境、医疗保险、退休金及付税制度,等等。 荷兰人这种对性以疏导为主的宽容政策似乎是成功的,首先表现在性侵犯犯罪极少;其次保证了人们的心理健康;此外,阿姆斯特丹得到的大笔旅游收入,其中红灯区的作用匪浅。 色情业在德国 除去偶尔为之者和“业余妓女”,德国专职的性工作者大约有40万。其中50-60%在妓院工作,20%属于“站街”的,其余的则在家中接客。她们跟普通公民一样,照常纳税、享受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如果顾客行为过分,她们还会报警。通常,一次全套服务的价格在50到100欧元;S/M的价格最高,平均每小时200欧元。性工作者全年为德国创造约60亿欧元的国民收入,若算进性产业链其他环节,包括各类俱乐部、酒吧、某些桑拿房和天体营、以及规模庞大的色情电影业,这个数字还要翻番。 本文原载于《市民》杂志2007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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