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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冤案聚光日本警方逼供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16:15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 燕昭 在日本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多达99.8%的犯罪嫌疑人最终都被认定有罪,法庭裁决的主要依据是犯罪嫌疑人的认罪口供,而不是其他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日本警方在审讯过程中的“逼供”之风。近期,被媒体披露出来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再次将日本司法的这一阴暗面置于聚光灯下。 1.拳击手被当成杀人凶犯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近40年,但时光并没有抹去熊本则道对当年那起曾经轰动日本的刑事案件的记忆,许多场景和细节依然会时不时地在这位七旬老人的脑海中清晰浮现。 1968年,31岁的熊本则道是日本静冈地区法院的一名法官。他不仅精通日本法律,而且对英美法系也有相当的了解,被认为是日本司法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就在那一年,他开始审理一起引起了全日本关注的凶杀案件。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名叫田正男,时年32岁。他曾经是一名职业拳击手,在日本也算小有名气。1966年,正男退出了给他带来荣耀的拳坛,在位于清水的一家豆面酱工厂谋到了一个差事,开始过平凡人的生活。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一场灾难就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1966年6月30日,正男所在工厂的一名经理的住宅突然燃起大火,这名经理、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全部葬身火海。警方在调查后发现,在房子着火之前,这一家4口已经被人用刀残忍地杀死,房子中存放的20万日元(约合12297元人民币)现金也被抢走。 很明显,这是一起基于仇恨或夺取钱财的蓄意谋杀案,凶手所放的大火可能是为了掩盖案件的真相。一个月后,警方认定,正男是这起案件的凶手,随即将他逮捕。 2.“马拉松式”的审问将他击垮 当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熊本则道第一次在法庭上看到正男的时候,他就有一种直觉——此人不是凶手。因为正男敢于直视法官的眼睛,对自己的清白和法庭的公正似乎非常有信心。在法庭上,正男的认罪口供是控方出示的主要证据,但正男对此并不认可,称他是被警方审讯人员“屈打成招”的。 正男说,被警方逮捕后,他就被关进一个小屋子,接受审讯。在此后的21天中,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受数名警察轮番进行的长达12个小时的审问,还经常被他们揪头发、扇耳光。看到他拒不认罪,审讯人员还威胁说,要把正男的母亲和兄弟也带到监狱里审问。 到了第21天早上,正男所遭受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已经令他精神恍惚。他实在无法忍受了,就哀求审讯人员让他休息一会儿,并说“保证在下午认罪”。不料,审讯人员马上拿来一份认罪文件,对正男又踢又打,逼他在上面签名。“当时我头痛得厉害,太想休息一下了,就在那份文件上写下了名字,然后,我支持不住,一头栽倒在了桌子上,”正男说,“他们抓起我的手,将我的指纹印在那份文件上。” 对于正男描述的“逼供”过程,熊本则道并不感到惊讶,他对警方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过程早有耳闻。在日本,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将他们送入被称为“替代监狱”的拘留所中,在那里进行审问。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法定最长期限是23天,其律师在此期间不得在场。据说,这是为了避免律师“破坏警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互信关系”。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和正男一样,在“替代监狱”中受到了“马拉松式”的审问,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不得不认罪。极少数“顽强”的犯罪嫌疑人,勉强坚持了23天后被释放,但只要他们一走出“替代监狱”的大门,马上又会被逮捕,重新开始一个将持续23天的“合法”的审讯。 3.争论了四十年的死刑判决 除了正男的认罪口供之外,控方出示的其他证据少得可怜,只有一条在案发现场提取的沾满血迹的裤子和一把尖刀,而这些并不能说明正男就是凶手。因此,熊本则道认定正男是无辜的,他起草了一份100多页的判决书,准备在法庭上宣读。 然而,熊本则道的意见遭到了另外两名法官的反对,他们责令熊本则道重新起草判决书。这两位法官都比熊本则道年长,而且其中一位是此案的主审法官。在他们面前,熊本则道退缩了,甚至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一丝怀疑。“他(主审法官)比我年长……我觉得他应该比我更能理解这件案子。”熊本则道回忆说。 1968年9月11日,静冈地区法院裁定正男谋杀、抢劫、纵火的罪名成立,判处他死刑。在宣判的那一刻,正男原本挺直的身板一下子瘫了下去,坚定的目光也随之消失。 看到这一切,熊本则道坚定了自己最初的判断——正男是无辜的。他开始为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而感到后悔。不过,他不能公开表露自己的疑虑,因为日本法律禁止法官向外界披露案件判决的详情。怀有负罪感的熊本则道随即发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退出司法界。 时间一晃就是近40年,熊本则道一直保持着对这起案件的沉默。 在此期间,正男的辩护律师团将案件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和日本最高法院,但两级法院都维持了静冈地区法院的判决。 1981年,在拳击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日本律师协会联合会副主席伊藤和夫领衔组成新的律师团,为正男辩护。伊藤等律师对当年控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后发现:那条沾满血迹的裤子根本不符合正男的尺寸;而被认为是杀人凶器的那把尖刀太短,不可能造成死者身上那么深的创伤。由于“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他们要求静冈地区法院对案件再次审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的过程竟然持续了13年。1994年8月,静冈地区法院裁决,拒绝对案件进行再审。 此后,正男的律师团将案件申诉至东京高等法院,这一审又是10年。2004年8月,东京高等法院的法官裁决,辩方提出的新证据在法律上“不明确”,没有再审的必要。被告的律师团随即将案件申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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