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规定:擅自赴阿旅行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2:39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

  为避免再次发生韩国人在阿富汗遭绑架事件,韩国政府23日出台一项新规定,未经许可前往阿富汗的韩国公民将被判监禁。

  韩国外交通商部发言人说,一项将于24日生效的法令将阿富汗列入“禁止旅行对象国”名单。此前被列入这份名单的国家是伊拉克和索马里。如果韩国公民违反规定,前往“禁止旅行对象国”,他们会被判处一年监禁或处以300万韩元(约合3200美元)罚款。

  根据韩国政府估计,目前约有400名韩国人停留在阿富汗,其中包括约200名维和士兵和200名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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