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内阁批准印美民用核能合作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1:10 新京报

  新华社专电 印度内阁25日批准印美民用核能合作协议,这项协议旨在允许美国向印度出口民用核燃料和核设施。

  印度内阁负责政治和安全事务的委员会25日召开会议,审议印美民用核能合作协议。会后,印度外交部长普拉纳布·慕克吉说:“协议得到通过。印度方面所有担忧都在会上得到充分审视。”

  印美双方目前均未公布这一协议具体内容。美国务院发言人肖恩·麦科马克25日说,美国打算“几天后”公开协议更多细节。他说:“我认为,印度政府正在采取积极措施。”

  印美两年前达成有关民用核能合作的初步共识。美国总统布什2006年访印期间,两国签署民用核能合作协议,美国国会2006年底批准协议框架内容。

  根据协议,美国将向印度提供民用核技术、核燃料和核反应堆,前提是印度必须将其民用核项目与军事核项目分离,并接受对其民用核设施的核查。

  协议中一些条款在印美间存在不小争议,尤其是有关印度如违反不开展核试验的禁令,美国将撤销对印度的民用核能燃料和设备援助的条款。

  印美上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会谈,双方20日称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如果印美民用核能合作成行,将打破美国过去30年对印度实施的核禁运。

  但由于印度尚未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且印度核试验计划一直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担心,印度核武器研发计划是否能从这一合作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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