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前部长因受贿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8:11 新华网

  新华网达卡8月27日电(记者 黄亚男)孟加拉国地方法院27日以受贿罪罪名成立,判处前交通部长纳兹姆·胡达7年监禁,并要求没收胡达全部受贿所得。

  胡达被控在任职期间接受某建筑公司提供的2400万塔卡(约合34.3万美元)贿金。作为交换,这家建筑公司从交通部获得5个道路建设项目的承包权。

  法院要求有关部门没收胡达全部受贿所得,并要求胡达支付2500万塔卡(约合35.7万美元)罚金。如果胡达不交这笔罚金,其监禁刑期将被延长一年。

  胡达曾于2001年至2006年在前四党联盟政府中担任交通部长,后因涉嫌腐败于今年2月在看守政府发动的大规模反腐败运动中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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