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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就气候变化问题发表宣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18:38 新华网
新华网澳大利亚悉尼9月8日电(记者 肖成林 王丰丰)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8日在悉尼就气候变化问题发表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参与,同时又要尊重各经济体情况的不同和能力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会议还达成了在2030年前将亚太地区能源强度降低25%的意向性目标。 8日下午开始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一阶段会议主要讨论气候变化问题。会后发表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宣言》说,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应遵循的原则、支持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为建立这一安排所做的努力,以及亚太经合组织的行动计划等达成了一致。 宣言说,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应确保国际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和措施的灵活性;同时要尊重各成员的不同情况和能力差异,推广低排放、零排放的能源与技术。宣言还强调可持续的森林管理和土地利用的重要性,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政策应避免造成贸易和投资壁垒。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在宣言中表示,联合国气候变化进程是关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合适的多边论坛,并同意争取就全球长期意向性减排目标达成共识。 宣言说,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为该组织成员提高能源效率设置了意向性目标,即在2030年前将亚太地区能源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至少25%。亚太经合组织鼓励各成员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定各自的目标和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还决定努力实现2020年亚太地区各种森林面积至少增加2000万公顷的意向性目标。会议同时决定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以及亚太能源技术网络,加强各成员在上述领域的合作。 宣言说,亚太经合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为清洁、可持续发展开辟新的道路,这是占世界人口41%的亚太地区人民的共同愿望。 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说,这一宣言是国际社会在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共识方面的“重要里程碑”,既突出了在这方面取得进展的必要性,又表明了不同经济体在应对气候变化时可以有不同方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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