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美国2008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党候选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4日16:47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解剖美国2008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党候选人
希拉里在讲演里强调经济利益  CFP/图

解剖美国2008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党候选人
希拉里和奥巴马颇有些纵纵横横的相似经历  资料图片

  编者按:政治家们,身兼多色,有本色,有伪装色。竞选也罢,挑选也罢,五颜六色纷呈,迷了人眼。大洋彼岸,竞选未来领导人的活动已经大张旗鼓,并将如火如荼。虽然他们是在竞选,而不是挑选,但择出其中有趣者,细细解剖、品味,也许帮助我们对于政治语境下的理念、主义、民生等语汇,有些更切实的认识,或对政治秩序与现实利益,做以更多的思考。

  在政治观察家眼中,强调经济利益者为“啤酒候选人”,突出理念者为“红酒候选人”。政客们的身份真的就可以这样简单界定吗?政治秩序、现实利益之间,选民应该更看重哪个呢?

  美国2008年的总统大选,候选人众多,民主、共和两党内的初选已经很热闹,其中的民主党内更有看头。两位民意领先的民主党候选人——从不强调女性身份的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R.Clinton)和有意突出黑人色彩的巴拉克·奥巴马(BarackObama)——不论谁当选,都将是美国历史的标志性大事件。

  美国民主党内也有这两种成分:工会组织和自由派知识分子。两种成分有大量共同诉求,但也会有冲突。比如,工会强调经济利益,他们要求严厉惩罚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工会觉得这影响到成员手中的面包大小;而自由派知识分子突出价值观,他们主张大赦非法移民,他们认为这样才人道。民主党候选人,有的更强调经济利益,有的更突出价值观,前者被政治观察家戏称为啤酒候选人(很多美国工人下班回家,习惯动作是拉开

冰箱拿罐啤酒),后者则是红酒候选人 (知识分子好在晚餐时喝一小杯红葡萄酒,以降低心脏病概率)。

  希拉里和奥巴马也有这样的区分。两人之中,谁是红酒,谁是啤酒?

  共同的印记——芝加哥民权运动

  奥巴马和希拉里,目前互为竞争党内提名的最大对手,若回溯历史,两人却颇有些纵纵横横的相似经历。

  奥巴马现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伊-利诺伊州最大的城市是芝加哥,奥巴马如今就住在芝加哥黑人区,他曾在那里组织社区维权活动。而希拉里的老家在芝加哥北郊,连学士论文题目都是谈芝加哥,讨论芝加哥的穷人和黑人在1960年代民权运动中如何争取自身权利。

  1960年代时,芝加哥有位活跃的民权斗士索尔·阿林斯基(SaulD.Alinsky)。这位老兄的策略是制造一些影响大但性质并不严重的事件,迫使政府改善穷人区的生活条件。比如,他动员穷哥们开着破车把垃圾拉到市政府大楼前,乐坏了记者猛拍照。逼得市长许诺:富人区一星期收几次垃圾,穷人区保证也是几次。

  阿林斯基被普遍认作极端分子。希拉里研究了他的全部活动,并与他作了三次长谈后,却认为这其实是个精明的政治家,善于造势,也明白界限所在。希拉里的父母曾是保守共和党人,希拉里刚进美国名校卫斯理女子学院(Wellesley)时,也是共和党人,还担任过学院共和党组织的主席。据希拉里自己说,与阿林斯基的谈话,改变了她的立场,让她成了民主党。希拉里的学士论文标题是艾略特的一句诗,《这里只有战斗》,点明内容的副标题为“阿林斯基模式分析”。

  但阿林斯基毕竟被认作极端分子,名声不佳,希拉里自传《亲历历史》(LivingHistory)中,提到阿林斯基的也只有一段话。她说她赞同阿林斯基的民众必须自组权力的想法,但她与阿林斯基有根本不同:阿林斯基认为变化必须来自体制外,而她相信变化可以来自体制内。因此,1969年大学毕业时,希拉里没有接受阿林斯基请她担任社区组织者(communityorganizer)的建议,而是去了耶鲁读法律。

  16年后的1985年,奥巴马却做了当年希拉里拒绝的事情。他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和希拉里一样,他读的也是美国一流大学——在华尔街金融公司干了一阵,还是决定放弃高薪,转去社区为人民服务。阿林斯基已在1972年去世,但他建立的民权组织雇用了奥巴马。

  二战后,各国政治学教授和社会主义理论家开始考虑一个问题:民众,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家管理?社会调查多次表明,下层民众中存有较多的阶级、种族和性别偏见。学者们列举历史教训证明,下层民众缺乏理性思维能力,政治行为常被感情左右。特别在尚未建立坚实民主传统的国家,民众容易被那些煽动民族沙文主义的野心家欺骗,结果像德国人那样选出希特勒式的新独裁者,给自己和其他民族带来巨大灾难。但是,限制民众的选举权,也是一种专制。开放选举,可能导致混乱和新的专制;取缔选举,本身就是专制,那么民主的出路何在?

  对这问题的主流思考,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民众最需要的不是他人代表,而是自我表达。简单地讲,最重要的还不是“到群众中去”,比如某人请群众选举自己,选上后,他将在议会提出最低工资法案,让穷人多挣一点钱;最重要的是“从群众中来”,让群众自己表达自己的需要,这需要未必是提高最低工资线。A镇人或许最想要所好学校,给子女一个好前途;换了B镇,最要紧的可能是戒除赌博恶习。A镇和B镇的问题都是当地性的,并不能依靠全国性的政策调整来解决——缺乏全国性政治经验的下层民众,其实不必过多参与全国性政治,他们更应该积极参与的是那些切实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地方决策过程,在这种参与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学会做一个负责和成熟的公民。民主制度需要建立在这样一个社区民主的基础上。

  这些思考,后来和社会学的城市社区研究结合起来,发展为如今在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都很热门的各类社区理论,其“社区”定义已不限于行政上的。阿林斯基的实践,其实是这类理论的一种比较极端的应用。他曾对希拉里说:去耶鲁读法律是浪费时间。阿林斯基完全放弃进入政府高层的体制内形式,只管从事基层的社区建设。带着东部一流大学的眼界,奥巴马能否适应这一相对窄小的舞台?

  “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在芝加哥南部黑人区搞社区建设,奥巴马需要一个组织基础,他主要是和教堂牧师合作。教会其实就是黑人区的“白道”。教堂也提供了开会和活动的场地。但这些教堂普遍处于衰落状态。那些凝聚教友的金科玉律——Iammybrother'skeeper(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失去了昔日的感召力。一旦老牧师去世,整个教团都可能散掉。

  1960年代之前,黑人中产阶级与粗工、浪子在走步可到的同一教堂祈祷,他们为下一代黑人树起上进的榜样。1960年代之后,中产阶级逐渐搬出黑人区,黑人区的贫困家庭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单亲家庭的男孩子,没有父亲管教,社区内也缺乏父性榜样,很多人沦为帮派成员。

  奥巴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了他的工作。

  奥巴马是“社区组织者”,每个街区有几个“领导者”(leader),他和这些“领导者”给一家家打电话,愿意和他们谈谈的,就上门去听听人家对社区的想法。奥巴马拿到的“组织者手册”要求“组织者”保持低姿态,不出主意,主意必须从群众中来,只有群众自己的主意,群众才会有热情贯彻执行。“领导者”大多是退休工人和有点年纪的家庭妇女。一则他们有时间;二则他们有经历,他们仍然记得,当年马丁·路德·金帮助黑人争自由求解放,他们仍然想证明,黑人有能力管好自己。

  去做这样的组织工作,必须认真倾听他人的叙述,从不善表达的下层民众所说的没有结构的一团乱麻里,理出可以编成合理政治要求的丝缕,重新表达为民众可以理解的行动目标和具体步骤;哪怕他人讲的实在没用没水平,也要理解他讲这些废话的情绪,予以适当安慰。一个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年轻人,有这样的虚怀,有这样的实才,在内可以做个好丈夫,在外可以做信访办主任了。

  当年与奥巴马一起工作的人,都说奥巴马确实具有这样的才能。笔者直觉地感到,如果没有多少工作经验却能显示这样的才能,奥巴马上学时一定读过大量小说,所以才有很强的梳理他人叙述的能力。《纽约时报》书评人角直美智子(MichikoKakutani)就称赞奥巴马有文学才华。他的自传写得如小说般生动,有大量细节。传记通常只会说某人讲了什么话,奥巴马说到他那不拘小节的“雇主”,却会写这位老兄一边讲话,一边用领带擦眼镜。

  奥巴马他们的办事处开张活动搞得很成功。市长亲自来剪彩。这位市长是芝加哥第一任黑人市长,在黑人中威信极高。奥巴马初到芝加哥时,市长刚选完,奥巴马发现,这位市长的当选,让许多黑人有了一种新的精神面貌。奥巴马后来走进体制之内,从政,甚至选总统,不晓得是否与这一启示有关。

  有市长带头,各路要人纷纷来捧场。来前先打电话,请奥巴马把位置排在市长旁边,照片拍下来后,下次选什么职位时,就可以拿出来赚黑人选票。奥巴马一时成了个小名人,局面就此打开,经常还有人邀请他去参加讨论会,就各类问题发表意见。

  篇幅限制,这里按一下快进键。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奥巴马的社区组织工作有所成就。各街道都有了群众组织;搞了几次社区清理垃圾活动;迫使芝加哥房管局修缮政府分配给穷人住的贫民住房;迫使城建部门改善社区道路、照明;组织社区青年与雇主见面;在中学里开展针对单亲家庭男生的帮助,等等。以奥巴马的才能,不说总统吧,做信访办主任总是可以的。但是,渐进式改变需要长期的耐心工作,而让他在基层一年又一年地经受小事的磨损,总有点大材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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