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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以色列人在美起诉中国银行帮恐怖组织转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14:47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刘国伟

  8月22日,上百名以色列恐怖袭击受害人以及死难者家属在美国提起诉讼,控告中国银行为中东的所谓“恐怖分子 ”提供金融服务。面对该指控,中国银行官员坚决予以反驳,认为这些指控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无稽之谈。

  在美国洛杉矶起诉

  多年来,中东地区纷争不断,巴以冲突至今没有终止的迹象,总让人有“冤冤相报何时了”之叹。一些巴勒斯坦人称以色列在搞“国家恐怖主义”,以色列政府则将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等组织定性为所谓“恐怖组织”,理由是 “哈马斯、杰哈德等武装经常袭击无辜的以色列人”。作为以色列的最大盟友,美国也认同以色列对哈马斯等组织的定性。不过,包括俄罗斯在内的许多国家并不认为哈马斯是恐怖组织。

  8月22日,百余名以色列人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状告中国银行,他们以所谓“恐怖袭击”受害人及其家人的身份提起诉讼。他们指责中国银行不顾以色列反恐部门的呼吁,向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汇入资金。

  起诉书称,中国银行从2003年7月起向哈马斯和杰哈德的账户汇入多笔资金,总额达数百万美元。起诉书在描述资金流动的细节时称:“这些汇款多数由在伊朗、叙利亚以及其他中东地区的恐怖组织的领导人发出,通过中国银行美国分行转入中国银行广州支行的一个账户。随后,这些资金被汇给哈马斯以及杰哈德在以色列、约旦河西岸以及加沙地带的领导人,账户持有人为阿尔苏拉发(S.Z.R.Alshurafa),此人为上述组织高级成员……利用通过中国银行转账的资金,这两个组织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发动了多起恐怖袭击。”

  原告的律师莱特娜指责中国银行通过其美国分行将资金转入哈马斯以及杰哈德的账户的做法违反了美国法律,因为这两个组织都被美国视为恐怖组织,美国法律禁止银行向此类组织的账户转入资金。莱特娜还说:“以色列高层官员曾多次警告中国银行,要求它停止这一非法活动,但中国银行对此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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