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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各州初选制度的差异中,我们除了能看到政治传统的不断演进与妥协之外,也能带出一个也许更为重要的问题:在初选中,究竟应该是政党还是普通民众发挥引领和决定性作用?
美国初选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选举人的资格问题。究竟有哪些人可以参加党团会议和初选投票?是不是必须是党员呢?各州对此的规定也不一致。
美国人的“党籍”制度十分松散,在选民登记的时候,你可以自己把自己登记为民主党人或者共和党人。当然,你也可以登记自己为“独立选民”。总之,你自己宣布你是什么党成员,你就是什么党成员。目前,美国多数州的初选和党团会议采取的是封闭式,也就是只有本党注册成员才可参加投票。不过也有一些州采取开放投票方式,也就是说,除了本党成员,如果选民登记时注册为独立选民,既非民主党,也非共和党,那么他们也可以参加。我们已经看到的1月3日的艾奥瓦州党团会议与1月8日举行初选的新罕布什尔州都是开放式的。而且,在这两次选举和会议中,大量的非党员独立选民参加了会议或者投票。在1月8日的新罕布什尔初选中,参加投票的选民当中有40%是独立选民。有分析家认为,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在艾奥瓦以及共和党麦凯恩在新罕布什尔州的胜利,就是因为独立候选人大量加入投票。根据规定,独立选民在参加一个党的初选后,这名选民将被自动登记为该党成员(当然下次登记你还可以改掉)。这种投票方式,严格说应该叫“修改版公开投票”。因为在历史上,开放投票曾经比现在的规定更开放:有的不要求独立选民在选举后登记为本党成员,有的甚至允许另外一党的成员参加本党初选投票,也就是所谓“交叉投票”。
开放选举至少造成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初选被另外一党的支持群众恶意“搅场”。也就是一党的支持群众故意跑去参加另一党的初选,试图选举出较弱的候选人,以利于本党未来大选。这在美国政治实践中被称为“奇袭”(raiding)。现在的“修正版公开投票”实际上就是为了弥补这个漏洞。
另一个问题实际上更为深远。一个政党党内的初选,并不是真正的大选。一般参加初选投票的注册党员只有20%左右。我们可以想象,会去参与党内初选的,一般都是一些有着比较强烈的投票欲望、政治上也比较活跃的人。这些人往往有比较鲜明甚至极端的政治理念。因此,如果预选仅仅限定在本党党员内部,就有可能造成比较温和的候选人无法通过,只有在政治光谱上很右或者很左的候选人才能通过初选的局面。比如在今年的初选中,很多人同情或者支持共和党的中间选民就曾担心朱利安尼可能无法通过初选,因为他在社会政策上比较温和。扩大投票范围,让独立选民参与进来,除了落实草根民主的考虑之外,也是希望初选能够选举出政治光谱更接近中间、更能被全国各种政治倾向选民接受的候选人。
可是,也有观点对此表示质疑。如果政党推出的候选人不能代表本党鲜明的政治理念,那么还要政党有什么用?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是迎合多数选民的想法并确保本党执政重要,还是推动本党的政治理想、政治议程重要?究竟应该是政党以及其中的精英引领普通民众,还是民众的选择塑造甚至决定政党的方向?这的确是一个颇为两难的问题。不过,无论理论上哪种看法正确,在事实层面,美国各州有的采取封闭式初选,有的采取开放式初选,倒是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