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朝中社报道,朝鲜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七次会议于4月1日召开,会上通过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锦绣山太阳宫法》,规定保存金日成和金正日遗体的锦绣山太阳宫是全体朝鲜民族的圣地,保卫其不受任何人触犯是国家的义务。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当天就修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锦绣山太阳宫法》作了报告。
锦绣山太阳宫法规定锦绣山太阳宫为朝鲜的太阳圣地。将金日成和金正日以生前的容貌永远安放在锦绣山太阳宫,全体人民将锦绣山太阳宫视为民族尊严的象征是法律义务;修建锦绣山太阳宫,保卫太阳宫不受任何人触犯,是国家的义务。
锦绣山太阳宫法规定,作为最重要的国家事业进行永久保存锦绣山太阳宫的工作。此外还规定一系列秩序,以便朝鲜人民和海外同胞以及外国客人都前往锦绣山太阳宫瞻仰。
锦绣山太阳宫法规定,为保护和管理锦绣山太阳宫设立锦绣山太阳宫特别保护区,必须最优先保障太阳宫所需的电力、设备、材料、物资,严格监督对锦绣山太阳宫的保卫、永久保存、管理运营条件保障情况。
报告指出,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根据《社会主义宪法》第95条,将社会主义宪法修正案和锦绣山太阳宫法(草案)提交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七次会议审议。
(原标题:朝鲜通过锦绣山太阳宫法 规定太阳宫为民族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