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再逮捕一名沉没客轮船员 前一天曾自杀未遂

2014年04月22日15:04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当地时间2014年4月22日,韩国光州,韩国检警联合调查本部批准逮捕了“岁月”号的一等航海士姜某(42岁)、申某(34岁),二等航海士金某(47岁)和轮机长朴某(54岁)。他们涉嫌“遗弃致死罪”和违反《海难救助法》。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当地时间2014年4月22日,韩国光州,韩国检警联合调查本部批准逮捕了“岁月”号的一等航海士姜某(42岁)、申某(34岁),二等航海士金某(47岁)和轮机长朴某(54岁)。他们涉嫌“遗弃致死罪”和违反《海难救助法》。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检警方22日再逮捕一名失事客轮上的船员,至此共有多人因沉船事件遭到逮捕,并面临弃船逃生的失职指控。

  据韩检警联合调查本部称,一名59岁的轮机员孙某于22日被捕,而此前一天,他曾在全罗南道木浦市某旅馆内自杀未遂,当时他被送至医院,无生命危险。

  本月16日上午,韩国载有400余人的“岁月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海域发生沉船事故。乘客中包括325名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学生和14名教师等。

  韩国总统朴槿惠21日主持召开首席秘书会议,要求迅速彻查“岁月”号客轮失事原因,无论事故相关责任人职务高低,都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朴槿惠认为船长和部分船员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救助乘客,反而逃生的行为不可饶恕,从法律上、伦理上都不可想象。

  18日,“岁月”号船长李某、三级航海师朴某、舵手等3人被警方拘捕。船长李某涉嫌没有尽到船长或乘务员的职责而使乘客遇难。另外,他还涉嫌遗弃致死、因工作过失导致客轮沉没、违反《海难救助法》。

  21日检警方又批准逮捕了“岁月”号的一等航海师姜某、申某,二等航海师金某和轮机长朴某4人。其中姜某是“岁月”号沉没时与珍岛海上交通管制中心通话的当事人。据悉,当时船长并未参与沟通。上述4人涉嫌遗弃致死罪和违反《海难救助法》。

  检警联合调查本部负责人、光州高等检察厅次长安相燉检察官介绍说,在调查中,4人对是否向乘客发出紧急疏散令证词矛盾,调查本部将对此进行进一步调查。另外,调查本部还在调查“岁月”号是否存在超载,改造船只时是否存在失误以及事发时每个船员的具体行为是否妥当。

(原标题:韩方再逮捕一名沉没客轮船员 前一天曾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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