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印度需更多女警官应对性侵罪行

2012年12月29日20:21  

  美国基督教箴言针对印度公交轮奸案报刊文称,从字面上说,今天的女性比五十年前享受着更多的法律保护。超过半数以上的国家将两性平等写入宪法,但印度一名女学生惨遭轮奸事件使全球关注点聚焦在把法律条文落到实处的必要性。

  在12月16日的轮奸案发生后,数万名印度人在新德里举行示威活动,以抗议警方和法官对居高不下的强奸案发数无动与衷。议员们正在紧急着手通过反强奸改革措施,他们在这方面任重道远。

  印度强奸案的有罪判决率不超过26%,这还是经过报道的强奸案。作为对官方对针对女性暴力漠然置之的一个关键指标,女性警察在印度警察中的比例只有7%。1996年对印度法官进行的调查显示,68%的印度法官认为女性着装暴露遭强奸是自取其辱。

  遏制强奸案件的一个最好方法是使女性能够更加容易地报案,但根据一个对57个国家进行的调查,只有一成遭受到性侵的女性报案,在印度这样一个家长制的传统社会里这个比率更低。研究显示,如果接待强奸受害者的是女性警官,女性报告遭性侵案的比例就会增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女性警官接待有助于减少强奸受害者的羞耻感和耻辱感。

  整个司法系统需要更多女性来应对与性侵有关的罪行。但是,在世界范围内女性占警察和法官的比重分别只有9%和27%。

  许多国家已成为应对强奸犯罪的改革典范。巴西1985年成立了全部由女警察组成的警局。斐济、巴基斯坦等国专门有机制向女性提供特别司法建议,以帮助她们获得司法保护。在部分非洲国家,专门审理性侵罪行案件的法官会前往边远的乡村地区。此外,在许多国家,卫生工作人员接受了如何处理性暴力受害者的特别训练。

  2011年联合国女性工作报告称,大多数国家的司法制度仍需要改变它对女性的作法,例如,在东帝汶,只有一名医生接受过收集强奸案证据的训练。联合国报告称:“尽管仍有许多路要走,打击针对女性暴力的法律需要清晰的授权和程序来推动落实,提高女性获得正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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