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请停手,按律小民不应挨打!

今夏的街市颇有些不宁静,延安临时工城管当街爆踩商贩头余音袅袅,湖南瓜农邓正加被城管用称砣打死尸骨未寒,哈尔滨瓜贩又被城管中的临时工打得头破血流,城管局局长甚至亲自动手,带着手下把来采访的记者一通老拳打出门去。

不知从何时开始,在中国的基层政权中,打人正在成为一种习惯。多少公权力暴力肆无忌惮!城管打人,联防队员打人、警察打人,计生办打人,局长打人……一些官吏,将其治下的百姓视为陀螺,时不时地抽打一下,让他们长长记性。一旦打出事来,便挂以暴力执法一说。言外之意是,虽说是暴力,好歹也是执法,工作方式不对而已。

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暴力执法”,搜索出的新闻当事人以城管为最多,联防队员、协警乃至警察也不鲜见。执法,这个本应是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为什么会和暴力一词结合?公权力为何又会与“打人”一词挂钩?

我们早在初中政治书里就曾学过,国家是暴力的机器,像军队、武警、公检法等执法机关,可以以履行法定职能为目的,在法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国家暴力。

虽然执法确实有合法暴力一说,但正如知名媒体人梁文道所说:“国家本来就是为了限止暴力而存在的,若非不得已,暴力绝对不是对付人民的选择。”

成熟社会要收获社会稳定和民众信任,就必须对公权暴力进行严苛的限制。

根据中国法律,无论是城管、联防队员、协警还是计生人员,都没被赋予暴力执法这个权力。即便是被赋予使用强制措施及警械、武器的警察,按《人民警察法》要求,他们在行使警务权力前,也一定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

所以,大人请停手吧,按律小民真不应挨打啊——是的,我没违法,公权力就没资格打我。

爱“打人”是种病,得治!

为何低层公权人员更易采取暴力行为?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做过分析:“平时他们处于社会的低层,经常受特权人士的欺侮,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接受。可是一旦他们自己有了一点特权,就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加以利用。” [详细]

曾撰文研究中国社会暴力问题的民间社会学者綦彦臣说得更加极端:暴力、伤害其他人给这些人带来一种快乐。

打人带来快感,这个结论可以在红卫兵的忏悔中看到,北京中学文革中的“老红卫兵”王冀豫在回忆当年时提到:“我居然从打人的过程中尝到了一种乐趣,我发现罪恶是有乐趣的。就这样我一步一步走下来,直到最后在武斗中打死人。其实,自从我感觉到“打人是乐趣”的那一刻开始,命运就注定了。”[详细]

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这是美国心理学家津巴多,通过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得出的结论。[详细]

“人性中本来就有文明和野蛮的两面性,但对于一个拥有权力的人来说,暴力扩张之后,就更有条件膨胀成专制”,北京大学教授于长江认为,我们经常说要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去,对公权力的制约一是因为公权力本身比较强大,二是因为公权力的滥用也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威胁社会稳定性。[详细]

能公开说出“警察不打人,那养警察干吗”的公务人员,咳咳,唉,不能放弃治疗啊![详细]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公民暴力源自公权暴力

在人民网2011年的“城管十问”系列报道中,分析得出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之一是:暴力抗法越来越多。对于这个观点,小编实在难以苟同。

为了养家糊口上街摆摊的小贩,为了什么会和代表公权力的城管以命相博?无非两个字,为了“活着”而已!

公权力的责任本应是提供公共秩序,控制暴力行为,但当公权力也肆意暴力之时,公民戾气暴涨也是必然的。

“身体是一个人最后剩下的东西。剥夺一个人的财产和尊严等等,他也许勉强还算是一个人,但是当你直接攻击一个人的身体,他就只是一块肉团了。”(梁文道)

刺死两名城管的小贩夏俊峰跟律师说:“我不是想杀死他们,一点都没有。当时是把我打急了。”

执法暴力首先是摧残血肉之躯的生命,更不可弥合地摧残了被害者的心灵,在其心灵深处以血刃留下累累创伤。更重要的是,它还摧毁了法律和执法过程的程序正义,损害了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

当维护城市秩序要打人、拆迁要打人、审讯要打人、截访要打人、维稳要打人、抢尸那更是要打人……打来打去之后,法律被所有的人踩在了脚下:政府官员对社会成员实施暴力,而社会群体反过来对政府官员或社会也实行暴力。

我们不主张更不赞成任何的暴力行为,然而同样的暴力行为,如果涉公身份的仅用“工作失误”搪塞,平头百姓却刑责加身——谁说布衣之怒只能免冠徒跣以头抢地?

我们更不希望看到的是,对公权力暴力的调查,需要用生命为代价去开启。

中立谦卑方是为吏之道 公权力需克制

公权力需要克制,其最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公权力的行使者必须意识到,公权力不能为了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哪怕你的目标再宏伟、再正确。[详细]

诚然,一个正常的人都是有情绪的,都会有不理智的时候。但相对于普通民众,公务人员应该有优于常人的理智头脑和判断,因为你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公权力不应当承载感性和愤怒,更不应当运用公权暴力的手段发泄这种愤怒,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弱势的民众,不仅应当依法行权,更应当理性行权。

公权力无需“威风”,你要的,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对自身的反省。所以,大人,请别打我好不好。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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