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2008年的奥巴马是一个横空出世的人物。
他是远离华盛顿腐朽政治的新鲜,他来自于基层,从最底层的社区政治做起,一路凯歌成为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他矢志于弥补国家的分裂和政党的对立;他的政治纲领清晰而简洁,直指人心;他受到年青人的普遍拥戴,代表着变化的力量。而且,他是一个黑人。
在经过了布什长达八年的无休止的战争,经济的衰退和极度意识形态化政治的、令人疲惫的折磨之后,美国人太需要变化了。
而奥巴马提出的就是变化。
他简直就是上帝派来拯救美国政治的。于是,2008年,变化成为全民口号,黑色成为流行色。奥巴马以势不可挡的胜利赢得选举。
可是4年之后,失望笼罩着美国,光环逐渐消失,生活回到日常,激情已经消退。剩下的只有沉闷和庸俗,黑色不再流行。
这对于奥巴马来说似乎并不公平。他接手的乃是一个创痛之中的美国: 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废墟上仍然驻扎着美国的子弟兵;经济在一系列赤字之中挣扎;整个社会在爱国和民权的争吵之中空前分裂;共和民主两党的对峙自二战以来最为强烈。弥合这样的一个国家所需付出的心力和智慧,所需要的政治力量,绝不是他这样一个来自于基层,在华盛顿毫无根基的政客所能承担。美国人似乎给予了他太沉重的负担和太远大的期望。他需要时间。
可是,他的政治力量和他得以当选的原因,不就是利用了这样的一种负担和期待吗?难道他可以捞取这样的政治资本,却拒绝承担这样的责任?美国人从来没有耐心等待一个总统的成熟。
形势依然有利但是危机却无处不在。
2009年奥巴马刚刚上台的时候,他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率,达到将近70%。但是在最近的几个月之中,他的支持率几乎没有超过50%。在近期的一系列民意调查之中,罗姆尼的支持率都稳定在42%左右。对于一个当政总统而言,与挑战者之间如此接近的支持率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作为美国第一个“非洲裔美国人”(黑人的正式称呼)总统,奥巴马似乎笃定能够赢得黑人的支持,民意调查似乎也是如此显示的。2008年,奥巴马获得了95%的黑人选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他在黑人选民的支持率相对于罗姆尼的优势也无可撼动:87%:5%。不过这个数字的真实含义恐怕也不仅如此,尤其是奥巴马犯了一个几乎无可原谅的错误。7月份,奥巴马缺席了全美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全国大会,而罗姆尼却是演讲嘉宾。《纽约时报杂志》前总编艾德华?克兰的计算是:只要罗姆尼能够成功从奥巴马的手上夺得3-4%的黑人选票,就可以有效地影响一些摇摆州的选票从而影响选举大局。
相对于这些政治化话题而言,专业领域更是奥巴马的软肋。55%的美国人并不认可奥巴马政府的经济政策,而只有39%的人认可。在过去的4年里,认为奥巴马只是一个业余政客的看法已经甚嚣尘上。
以种族身份和新鲜形象入主白宫,对于奥巴马来说本来只是一张入场券。在刺激过后,人们所需要的乃是一个专业、智慧和有力的领袖。但是这四年来,奥巴马所收获的,只有失望。 如果说4年前他想要改变美国,那么今天他要改变的,恰好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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