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11月16日清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年龄均在10岁左右。毕节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贵州省委省政府和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毕节市立即成立了工作组展开调查。
经初步调查和勘验,5名男孩已排除外伤性致死和机械性窒息死亡,尸检结果显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据介绍,在发现小孩死亡的垃圾箱内有木炭生火取暖的痕迹,公安部门目前已基本确定3名小孩身份,均为七星关区人,另外2名小孩身份尚在调查中。
据目击者此前描述,事发垃圾箱绿底白盖,近一人高、长约1.5米、宽约1.3米,盖可封闭。垃圾箱旁是一个拆迁工地,“孩子们在拆迁工地围墙里面,用一些写有广告语的塑料篷布、水泥砖和三合板围起来,并在里面住了好几天”。[详细]
根据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详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简称《意见》),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城管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门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详细]
以上两个规定应该是针对救助流浪儿的具体规定,但是从《办法》规定主体来看,至少存在公安、城管、民政等三个以上的部门,而且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在目前的行政体系下,“各自职责范围”如何确定?“相关工作”指哪些工作?如果没有做好如何追责?
《意见》中的规定更具体一些,但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这样的指导精神类的规定虽然宏大但是并不存在具体的操作性,还不如规定“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应开放暖气并引导流浪儿童进入庇护”等规定来得实在。
另一方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流浪儿的救助,如何调动,有何鼓励?这些不是一个意见就能解决的事情。
回到毕节这件事情上来。事发当夜,当地最低气温为7℃左右。在这个并不算非常寒冷的天气里,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实属人祸而非天灾。有目击者称,孩子们曾在边上拆迁工地滞 留,住在用塑料篷布、水泥砖和三合板简单围起来的窝棚里。如果当地警方或救助站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悲剧当能避免。又或者,有路人多留个心,或当地有公益组织从事相关救助,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然而,这种种能够挽救他们命运的假设最终都未能变成事实,由此导致了悲剧发生。
这起悲剧暴露出不少问题,值得引起反思与追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检举控告。但从实际情况看,“共同责任”俨然变成了“共同缺失”,进而埋下了隐患。这中间,无论是父母未尽监护之责,或者是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责,都表明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仍有漫长的路要走。[详细]
城市不给盲人一条能走的路,那么这个城市的心是瞎的。
取消中长跑,乍一看是保护之策,实则是推责之举。。
老百姓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才不会对着地铁站牌吐槽。
或溺爱而不纠陋习,或逐功利而弃德育,这样的父母只能给子女扭曲的人格,若干年后,吞下苦果的还是父母自己。
足球不是因为韦迪在夕照寺街办公才每况愈下,正如“仕高山”改变不了杨洪落马的命运。“不问苍生问鬼神”,徒留笑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