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时落水,无论是谁都要救,但如何“救”?不仅仅是一道伦理难题,更是一个考验智慧的难题。
长沙县黄花镇村民肖广面对自己四岁女儿小欣与邻家五岁女孩小羽同时落入池塘、将要溺亡的紧要关头,选择了先救离岸边更远的小羽,再将女儿救上岸。
肖广下水救人后,看了一眼在水里浮沉的女儿,“扑通”一声跳下水,朝着更远的小羽游去。到达其身边时,肖广一把抓住正在挣扎的小女孩,一手将其托起,一手奋力向岸边游 去。将小羽放在水边的石阶上后,肖广转身再看女儿小欣,水已经渐渐没过其头顶。他赶紧游到女儿身边,一把将其托举到水面,没想到女儿嘴里在喊:“爸爸,赶快救小羽!”由于抢救及时,所幸两个小女孩均无大碍。
肖广称,“我当时是考虑女儿情况不危险,才先去救邻居女儿的,因为如果当时我稍微迟一点,她就会滑入深水区,就会没命。”(11月6日《潇湘晨报》)[详细]
在自己的孩子和他人的孩子同时溺水、有生命危险时,肖广却先是去救援别人的孩子。这样的行为令人惊叹,也让很多人大呼崇高。
不过,肖广的解释是,他并没有那么崇高,只是因为了解当地池塘的情况,在理性的分析之下做出了“先人之幼后己之幼”的选择。当时,他的女儿小欣 在浅水区,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而邻家的女儿小羽已经快到深水区,如果行动稍为迟疑,不先救小羽,后者就会滑向深水区,生命堪忧。
肖广的行为尽管超越了传统伦理的限制,却体现出了他在具体环境中的救援智慧。也正是因此,才能实现“鱼与熊掌兼得”的救援效果。
体现急救和救援的最大化原则并非是一般先救那些最容易救援的人,而是要尽可能了解当地环境和险情,随机应变做出最优化的选择。这是一种更大的救援智慧,值得专业人员研讨和推广,也值得所有人学习。[详细]
先救自己的女儿还是先救别人的女儿,这是一道人性考题,而且没有标准答案。肖广的选择当然令人称赞,但回过头来想想,女儿是他的亲骨肉,先救自己的 女儿难道有错吗?万一肖广“先人后己”的选择最后导致自己女儿溺亡,他的良心将一辈子无处安放。反之,如果因为先救自己的女儿导致邻居的女儿溺亡,肖广同 样会良心不安。
事实上,我们这些局外人的判断都是在电脑前冷静思考的结果,而对于肖广来说,他没有时间冷静思考,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救人,因此,无论他先救谁都是正确的选择。从结果看,肖广先救邻居的女儿是“鱼与熊掌兼得”,万一结果不是这样,他或因先救邻居的女儿而让自己的女儿溺亡,或因先救自己的女儿 而让邻居的女儿溺亡,即便如此,也不能说肖广的选择是错的。
有一个经典的人性考题是这样的:假如妈妈和妻子一起掉进河里,你先救谁?这个考题无比残酷,面对这样的人性考验,无论先救谁都是正确的选择,只要是奋力救人,不管结果如何,救人者都不应该受到谴责。事实上,只有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考验时,人们才需要作出选择,而在假设情况下拿这样的问题考验他人的人性,无异于设置“道德陷阱”,本身就是不厚道乃至不人道的。[详细]
为何年纪越大信任越少,难道成长就是学会对陌生人留个心眼儿?
一方面是用工荒,另一方面是不断攀升的大学生待业人群。
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有一些职位“零报名”,这没什么可让人诧异的,倒是年轻人争相挤向体制内的现状更值得我们关注。
霸王条款为何能大行其道?难道就没有限制的法子吗?
当村民为了房屋将婚姻作为筹码,将家庭分和视为儿戏的时候,反映的是个人观念的扭曲,也是体制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