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迅猛,尤其是南京、武汉、重庆更是走在前列。1985年2月,国家体改委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主持会议的国家体改委负责人因势利导,召集宁、汉、渝三市负责人研究"发挥中心城市作用,联合起来综合开发利用长江黄金水道"的课题。宁、汉、渝三市领导迅速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宁汉渝三市关于联合开发利用长江的座谈纪要》。
1985年8月,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廖伯康、中共武汉市委书记王群、中共南京市委书记程维高在南京会谈后,共赴上海,拜会上海市的党政领导,当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江泽民以政治家的远见,给三位来访者一个十分满意的答复:"上海作为对内对外两个辐射扇的结合部,还必须继续大力加强对内横向经济联合,这是促进上海经济振兴并和兄弟地区共同繁荣的一条重要途径,上海将以更开放的思想,更开拓的思路,更积极的态度发展与长江沿岸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江泽民的讲话,为在中国建立起一个最大跨度的地区性经济合作网络奠定了重要基础。1985年12月底,沪宁汉渝4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聚会重庆,举行"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大会。
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是开放型的流域性经济协调组织。由沪、宁、汉、渝4市轮流担任协调会主席方,后改为二年一轮,协调会下设联络处,作为协调会主席方的常设办事机构,协助主席方城市处理协调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联络处设在主席方所在市的经协委(办)内,联络处随主席方轮换。
协调会从共同感兴趣的课题出发,确定在9个领域开展广泛的横向经济联合。依据4个城市的优势和特点,分别牵头建立9个专题协作组:即长江水运(又称江海联运)组、长江开发研究(又称社科专题)组、长江旅游组、信息交流组、资金融通组、科技协作组、邮电通讯组、商贸流通组、物资协作(后又增加环境保护协作)组。
协调会成员有:宜宾、攀枝花、泸州、重庆、宜昌、荆州、石首、岳阳、咸宁、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巢湖、池州、九江、安庆、铜陵、芜湖、合肥、、滁州、马鞍山、泰州、扬州、镇江、南京、南通、上海、宁波、舟山。
协调会最高决策机构为市长联席会议。
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的17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17年。协调会按照"抓区域、促流域,抓专题、促联合"的方针,沿江各城市密切配合,积极呼应上海浦东开放开发,支持三峡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共谋发展,初步形成长江商贸走廊骨干框架,各中心城市商贸功能进一步增强;协同创立产权共同市场,促进了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联合组建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跨地区、多元化的发展研究迈上一个新台阶;联合制订了长江沿岸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有力地推动了沿江城市的联合与协作;联合服务和参与西部大开发,形成长江经济带新的发展优势。专业协作深入发展,流域经济联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探索出长江流域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日益广阔的途径和空间,显示了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蓬勃生机和经济协作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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