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纪念日内瓦四公约1977年《附加议定书》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对现今世界范围内国际人道法所涵盖的重点问题予以分析,两个《附加议定书》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当前面对的挑战也是此次讨论会的关注焦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教授在开幕致辞中表示:“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获得了世界众多国家的广泛批准和加入,与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共同构成了国际人道法的基础。中国对于这些公约传播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益于将双方的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裴道博在致辞中强调了国际人道法(IHL)的作用和意义,向中国对IHL的重视及重要作用予以肯定。裴道博还表示希望此次会议能够成为中国和红十字会及IHL长期合作的新基点,共同推进人道主义行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名誉委员伊夫•桑多在发言中表示:“40年前,《附加议定书》对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则进行了编纂,以适应现代冲突的不断变化。如今,这些规则仍在当代武装冲突的前沿阵地发挥着作用。武装冲突中的各方能否遵守规章的约束是当今国际人道法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马新民的发言表示,这是“最专业的一次研讨会”。马新民成过去的20年里,《国际人道法》得到了深度发展,随着国际格局的发展,武装形式也随之变化。新的协定不断发展完善与时俱进,已达到了普遍适用的高度。马新民对于两个《附加议定书》的成就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国际法取得了理念的变化、结构的调整、法律的完善、实施的强化和适用的扩展这几方面的成就”。
他还表示,加强国际人道法执行的政府间进程以及被剥夺自由人员的国际引导法保护进程是当下国际人道法的两个新议程。此外,私营军保公司政府工作组的建设进程,网络、外空领域、自主武器同核武器四大领域立法的编纂进程,对危害人类罪和与国际武装冲突有关的环境保护的立法进程也是国际人道法议程上新的关注点。最后,马新民副司长也对此次会议为中外专家提供契机,共同促进国际法的规范和标准发展的积极作用予以肯定。
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是规制武装冲突行为并试图限制其影响的国际法部门。1862年瑞士商人亨利·杜南在《沙斐利洛的回忆》中描写了1859年沙斐利洛战役的惨状,呼吁世界对于战时救护伤病员问题予以关注,并提倡各国创立救护团体,1863年亨利·杜南创办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1864年8月22日,瑞士、法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12国在日内瓦签订《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这一公约于1906年和1929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关于改善战时伤者病者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63国代表在日内瓦举行的会议上将原来的两个公约扩充为四个公约,即《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截至1994年,共有187个国家和地区以不同方式成为《日内瓦公约》的缔约方。
1977年6月10日,两项旨在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公约在日内瓦签署。两个《附加议定书》是规制武装冲突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议定书对落入敌方之手的各类人员的基本保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编纂发展了关于作战手段和方法的规则,致力于实现在战胜敌人的军事必要性与出于人道原因对战争加以限制之间的平衡。
责任编辑:韩旭阳 SN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