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峰辉被判处无期徒刑
资料图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2019年2月2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完)
房峰辉简历:
2003年12月——2007年0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参谋长。
2007年06月——200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司令员。
2009年10月01日,担任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阅兵式总指挥。
2012年10月——2012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2年11月——2013年0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3年03月——201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5年12月——2017年08月,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
(简历来源:海外网)
点击进入专题:
中央关于房峰辉违纪通报 多地表态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中央一号文件来了 这一领域将迎巨变
- 【 军事 】 出去:拨开重重迷雾看日本坦克的防护...
- 【 财经 】 2020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 岁
- 【 体育 】 博阿滕加盟一方 曾对巴萨演帽子戏法
- 【 娱乐 】 吴昕疑回应未主持元宵晚会:勿乱猜测
- 【 科技 】 哔哩哔哩“没有敌人”
- 【 教育 】 古诗词读音调整:对待读音不能一刀切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