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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被判处无期徒刑

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02月20日 18:01 新华社

  原标题:房峰辉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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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2019年2月2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完)

  房峰辉简历:

  2003年12月——2007年0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参谋长。

  2007年06月——200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司令员。

  2009年10月01日,担任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阅兵式总指挥。

  2012年10月——2012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2年11月——2013年0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3年03月——201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015年12月——2017年08月,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

  (简历来源:海外网)

责任编辑:余鹏飞

房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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