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道德公约》中“病人”可否改为“医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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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4:0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童铁丁 据近日媒体报道,针对近年来医务人员遭遇各种伤害的事件逐年增加问题,广东省拟出台《病人道德公约》,以约束和制止患者的一些不正当行为。 从近年来医患关系的恶化情况来看,除了医生职业道德因素外,患者道德问题的确应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表现在外就是道德判断,它是建立在人与人或是群体关系基础上的一种具体表现。因此,在制订具体某一类群体的道德规则时,不能分离对象之间的关系。医患关系问题固然需要通过患者道德提升来帮助解决,但是在解决的过程中,同样不应割裂患者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内在联系。目前社会之所以易产生对医生单方面的道德要求,除了医生的职业特性之外,就是因为以往的制度设计往往仅着眼于医生自身,而忽视医患双方关系的结果,忽视道德的双向性质。因此,提出患者的道德问题时,不应再从单一的角度考虑。统一的医患道德关系规定,可以体现出医生、患者之间的共存性,有利于患者和医院及医生在清楚了解自身道德义务时,也了解对方道德义务,有助于监督和促进道德水平的共同提高。 目前社会生活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常常会因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道德纠纷,从这一意义上说,“医患道德公约”应该成为一项面向社会公开的道德声明,通过倡导而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来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友好与诚信意识产生楷模意义。从这一意义上说,它比提出《病人道德公约》也有效得多,也更能得到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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