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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8名学生被勒令退学续:13名学生递交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郭龙) 西华大学48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下午,13名被勒令退学的学生向四川省教育厅递交了书面的申诉书,要求撤消学校的处分决定。他们称,如果教育厅维持了学校的处分决定,他们将起诉教育厅和校方。昨日,教育厅已经正式受理这些学生的申诉,并称将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

  昨日下午3时许,王军(化名)等13名学生以及部分学生家长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教育厅
,递交了厚厚的申诉书。他们在申诉书中称,学校作出勒令退学处分适用依据错误;这次集体作弊事件,学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不能把责任全推向学生;学校的处分程序严重违法;处分过重。他们称,如果学校能够再给一次学习的机会,他们决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在这些学生中,有一个陈姓学生是昨日才加入申诉行列的。这位

宜宾籍学生称,由于家里比较贫穷,此前没有钱委托律师,收到学校处分决定后他书面向学校申诉失败后,就在成都找工作,目前为一家单位上街派发小广告。前几日听说同学们要向省教育厅申诉,觉得还有一线希望,昨日才决定委托律师。

  昨日下午,省教育厅

政策法规处一位姓刘的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刘女士称,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的规定,在考试中有请人替考、替考、组织作弊、利用通讯设备作弊等作弊情形之一,行为严重的,应当开除学籍。西华大学在处分决定书中沿用了以前的处分种类“勒令退学”,她个人认为属于引用规定不适当,但这并不影响学校对作弊行为的处理态度。刘女士认为,西华大学的处理程序没有违法。

  刘女士认为,考试是否作弊,检验了一个学生的学术道德底线。如果在学生时代就靠作弊等手段过关,这样的学生毕业后不能承担社会赋予的责任,西华大学作出这样的处分,是严肃校风、学风,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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