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开发商囤房整改不合格至少禁售1月(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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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39 国际在线 | |||||||||
■个案 摩界违规售房遭处罚 新京报讯(记者 蒋彦鑫 张学冬):近日,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李老公庄的怡乐二区二期18#楼(推广名:摩界),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1万元“
针对摩界的违规行为,北京市建委表示,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能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相关规定,已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诚意金。 目前,市建委执法大队已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进行公示。 ■开发企业主要违规行为 ●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或者预(销)售商品房 ●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变相转让预售房屋,从中收取费用 ●应按合同约定退房,但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房价款 ●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声音 建委所列的有些违规情况在市场中是长期存在的,这与房地产市场起步、发展和成熟不同阶段有着必然联系,在起步阶段属于正常行为,但到了成熟阶段就可能成为违规行为,这是很正常的。因此,随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和规范,这些违规现象也将逐渐被市场抛弃。 ———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 虽然这些规定多达53条,但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执行层面。政策要具有延续性,不在乎出台政策有多少,而主要是这些政策执行的程度和力度,尤其,出台政策的部门是北京市建委,属于市场的直接管理部门,对规范市场起到的作用有多大,完全与建委的执行有着直接关系。 ———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 ■相关新闻 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6月会签 拟设定价格上限,让中低收入人群买得起房 新京报讯(记者 张学冬):日前,由北京市建委牵头,包括北京市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和规委等5个部门,正在联手制订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将在6月份会签,会签结束后,涉及各相关部门执行层面的技术指标将相继制订,随后北京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以及相关土地供应政策,将正式对外公布出台。 继北京市建委相继出台了加强商品房销售动态管理、公布未售住宅信息等措施后,昨天,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国土部门正在酝酿出台中低价位土地的出让政策,包括加快推出中低价商品房地块的速度和力度,通过招标的行为来限定土地招标价格等措施。 据了解,初步的方向为,政府部门在土地、项目招投标时,为其将来的产品销售设定最终限价,通过此方式缓解市场供应结构的压力。 早在年初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曾提到,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出部分中低价位商品房,并将对这些商品房设定价格上限,让中低收入人群也买得起房子。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北京中低档商品房供应出现明显下降。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