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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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1: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对各种违法违纪审判行为,对工作上失察失职、放任单位内部发生久拖不决案件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严肃处理 “一桩小案审了19年无结果”,媒体最近报道了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的事件。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失职渎职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侵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全国法院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法院以此事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的公正。通过公正的程序,实现实体裁判的公正,这是对审判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海南临高法院的这起事件表明,有少数法官及其领导人对群众感情极其淡薄,管理极其混乱,责任心不强,制度不健全,司法行为不规范,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不到位,教训深刻,应当深刻反思! 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而公正的审判。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审理环节拖延,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审限规定,认真排查清理各类超审限案件,限期结案。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管,对各种违法违纪审判行为,对工作上失察失职、放任单位内部发生久拖不决案件的领导干部,都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要靠每一名法官的责任心,要靠每一名法官的严格自律,要靠每一名法官的忠诚。各级法院要抓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机遇,对广大法官进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再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增强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意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每一名法官,都要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8月2日接受本报专访时说 本报记者 吴 兢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