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从2007年春季开始 由政府为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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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2:27 黑龙江日报 | |||||||||
申宪武 本报记者 员继英 本报讯记者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从2007年春季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中央、省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主要包括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四方面内容。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日前我省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开始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包括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5.3万名中小学生的秋季学期杂费和补助全县教育公用经费91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3.2万元,省级财政负担386.6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照省和县7:3的比例分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结合今年全省范围内消灭现存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给予全额补助。 另外,我省还将同步启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并着手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两免一补”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