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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大堵车“病根”在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胡军通讯员蒋忆军韩熔

  市交警部门重申:发生事故后未主动快速撤离将重罚

  不少车主反映,近段时间以来,广州城市主干道上堵车越来越多,尤其上下班高峰期,拥堵更为严重!记者调查发现,交通拥堵多数是由轻微事故造成,而车主在发生事故后
,迟迟不撤离事故现场,导致车龙排起。小事故频频造成大堵车,背后隐藏着什么?

  每天1800宗事故多数属轻微

  昨日,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管理指挥中心。上午11时10分,其中一个监控屏幕显示,广州大桥北往南方向上桥位,一辆的士与一辆轿车追尾,两名司机下车后就开始争吵。由于两车追尾占据了中间的一条车道,后面车辆很快便排起长龙。

  与此同时,在白云区远景路口对出路段,也发生一起大巴与公交车追尾事故,几分钟后,洛溪大桥南往北向再次发生汽车碰撞,记者发现一个相同的画面,发生事故后,司机下来要么争执不休,要么不停打电话,全然不顾身后已经排起长长的车龙。

  指挥中心的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市每天报警的交通事故约1800宗,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不涉及伤人只是车辆损失的轻微事故,“而大多数司机没有快速处置离开现场”。

  这样的做法对主干道交通的影响有多大呢?一位交警权威人士估算:一般时段如果东风东路有追尾事故,占用一条车道,造成拥堵2分钟,就会造成后面50-80辆车积压,占用道路长度将达约250米左右。如果是上下班高峰期,这个数字会更惊人,曾经5分钟内堵车500多辆。

  司机担心赔偿落空故不撤场

  据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并对事实没有争议,可以即时撤离现场,也就是说,只要车能动,人能开,都必须主动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那为什么车主们非要等交警来处理呢?

  车主黄小姐就向记者谈起她的一次“遭遇”:今年3月一天晚上,黄小姐驾车在广州大道南被一辆的士追尾,新车尾灯被撞成粉碎,的士司机下车后,不停道歉说“我赔我赔”,黄小姐看见后面车流量很大,就表示把车开到路边再谈,岂料一到路边,的士司机竟一跑了之,黄小姐连车牌号都没看清。“下次再发生这样的事,一定要等到警察来,管它堵多长的车!”黄小姐愤愤地说。

  采访中,一些车主还反映,之所以不惜时间在路上等交警过来处理,还有一个原因是担心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不等交警来开单,怎么理赔啊?保险公司不见到交警的单,他不理赔的!”

  羊城红绿灯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羊城晚报合办

  热线:87776887

  E-mail:ychld@ycwb.com

  交警部门介绍:

  11种事故负全部责任

  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物损事故做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得出一个结论,以下11种事故形态一般来说负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路禁行道路行驶的;

  7、不按规定超车的、会车的;

  8、不按规定掉头的;

  9、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0、违反让行规定的;

  11、撞固定物的

  若对事故责任确实有争议

  立即定位有两种办法

  1:用粉笔、石笔或尖锐的金属在轮胎的外缘与地面的接触点划T型定位;

  2:用数码照相机或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拍摄正前、正后、侧面的图像。“定位后,首先撤离,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

  公安交警部门重申处罚没有责任未撤离也罚

  ■对于发生物损事故后能够快速撤离的驾驶员,有违法行为的,减轻或免予相关的处罚。

  ■不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事故,不但要对违法行为按处罚幅度上限处罚,并记分;而且按照一般程序移交事故部门处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

  ■即使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一方,只要不主动撤离现场,民警也将按一般处理程序处理事故,扣留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车辆。

  ■何为“未主动快速撤离”?交警部门表示,凡是发生车能动、人能开的物损事故,如果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双方当事人既没有快速撤离,也没有为车辆定位,而是在胡搅蛮缠或僵持等待,都属于未主动快速撤离。

  

小事故大堵车“病根”在哪

  图:小碰撞后双方“大吵”起来陈秋明摄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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