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乌市晚育者可多休产假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5:19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29日专电(记者丁秀玲)近日,乌鲁木齐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新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